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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华自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2021-11-18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4
债券代码:123102           债券简称:华自转债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华自转债”(债券代码:123102)赎回实施的时间安排,自2021年11月19
日(含当日)起,“华自转债”将停止交易,并停止转股。截至2021年11月18日收市
后仍未转股的“华自转债”将被全部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自转债”将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1、“华自转债”面值:100元/张,赎回价格:100.276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年利率为0.4%,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18日
    3、赎回日:2021年11月19日
    4、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1月19日
    5、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1年11月24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11月26日
    7、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18 日 期 间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十八次“华自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
投资者查阅。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自转债”的议案》,因公司股票价格自2021年9月22日至
10月19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12.03元/股),触发了《华
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华自转债”提前赎回权。
现将“华自转债”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华自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1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开发行 670 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7,00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67,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自转债”,债券代码“123102”,转股期限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止。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28 元/股,2021 年 5 月,因公司实施
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华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 2021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
年 7 月,因公司办理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
记手续,“华自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2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授予限制性
股票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二、本次提前赎回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转股期内(即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7 年 3 月
11 日期间),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二)本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1 年 9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9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不低于“华自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12.03 元/股),已触发“华自转债”的
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自转
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华自转债”赎回价格为
100.276 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当年票面利率 i 为 0.40%,计息天数 t 为从计息起始日(2021 年 3 月 12 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 年 11 月 19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 252 天(算头不
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4%×252/365=0.276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276=100.276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
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自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华自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华自转债”自 2021 年 11 月 19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3)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华自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收市后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自转债”。本次提前赎回
完成后,“华自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1 年 11 月 24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11 月 26 日为赎回款到
达“华自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华自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
接划入“华自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联系邮箱:sh@cshnac.com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