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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在2020年的审计过程中,大信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大信本期拟收费6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
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
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5
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大信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
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以及德邦证
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三、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密惠红,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5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4月开始在大信执业,2012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5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骞,201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2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12月开始在大信执业,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了2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1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冯发明,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2年12月开始在大信执业,2015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
核了108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
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
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与会委员
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本次续
聘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服务
水平及收费情况。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与会委员一致同意
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
正,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且公司关于续聘其为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认真地履行双方合同中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1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