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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合科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17  

                         证券代码:300491              证券简称:通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2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晓峰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漓江道 350 号石家庄通合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试实验楼 5 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
表 65,630,7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196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名,代表股份数为 65,630,57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1.19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数为 20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1%。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 6 名,代表股份数为
10,756,48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518%。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30,7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0,756,4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徐新律师和韩月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