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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鼎设计: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6-10-28  

						                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57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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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骏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郑天相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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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6,246,272.82                    403,238,154.17                        -1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4,927,145.48                    290,110,343.39                         -1.7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33,744,740.28                  -5.00%          103,474,797.35                 -2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11,447.64                 118.33%            7,296,802.09                 -57.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89,423.18                 131.85%            7,161,824.59                 -59.2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4,597,670.17              -10,941.2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63.57%                     0.0877               -68.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2                  63.57%                     0.0877               -68.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4%                  0.31%                     2.48%                 -7.9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6,053.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3,051.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581.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546.64

合计                                                                            134,977.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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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服务的客户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较大,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设计服务处于房地产开发
的前端,也必然受此影响。行业政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是较为明显的。
   公司将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动向,不断加强市场调研,根据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市场策略,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产
品优势。
2、应收账款增加和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增加,其回收风险也在加大。公司在签约时,已经对客户背景进行了初步审查,并对客户的财务
状况进行了持续跟进。由于行业形势变化和时间的推移,若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将会增加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影响公
司利润。
   公司已成立专门的应收账款清理小组,采取多种措施以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在项目管控上不能提升运营效率,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合理分配资源,提高人员的投入产出比,提升运营效率,同时严格控制外包费用,降低成本,
从而提高项目毛利率。
4、成长性风险
   公司的未来成长受宏观经济、行业前景、竞争状态、行业地位、经营模式、自主创新能力、服务质量和营销能力等综合
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尤其是传统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而引致的转型升级,以及新兴产业持续发展壮大的
趋势,对公司的及时转型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影响公司预期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提升品牌知名度,发挥竞争优势,加强新兴业务拓展,继续推进BIM产研一体化进程,积极探索、推广BIM
在建筑生命周期内其他领域的应用。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9,649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袁歆                     境内自然人        27.77%      23,107,500        23,107,500 质押                2,500,000

车璐                     境内自然人        27.77%      23,107,500        23,107,500 质押                2,500,000

天津原动力企业管理咨     境内非国有法
                                            7.03%       5,850,000         5,850,000 质押                2,000,000
询有限公司               人

张鹏                     境内自然人         4.22%       3,510,000         3,510,000 质押                2,200,000

文学军                   境内自然人         3.52%       2,925,000         2,925,000 质押                1,800,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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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      境内非国有法
                                            3.52%        2,925,000         2,925,000
公司                      人

李欣                      境内自然人        2.40%        2,000,000

管维嘉                    境内自然人        1.17%          975,000          975,000 质押                    975,000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平
安银行-银河嘉汇 21 号 其他                 1.08%          900,0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民
生银行-银河嘉汇 5 号     其他              0.94%          779,30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欣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平安银行-银河嘉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汇 2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民生银行-银河嘉
                                                                            779,300 人民币普通股            779,300
汇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
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697,622 人民币普通股            697,622
基金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信
                                                                            414,902 人民币普通股            414,902
托互赢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
                                                                            381,300 人民币普通股            381,3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闫洪钊                                                                      369,032 人民币普通股            369,032

温少磊                                                                      2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291,800

王秀茹                                                                      264,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4,000

蔡波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袁歆、车璐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前十第七、九、十位;前十无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李欣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000,000 股;2、公司股东王秀茹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
                                         证券账户持有 25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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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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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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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在执行的重大项目中,部分客户不同程度地放缓开发项目的进度,拉长项目开发周期,延长设计周期,
收入实现变慢。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继续推进BIM的应用和BIM产研一体化进程,BIM应用设计与施工全阶段已有成功实践,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经营
维护方面做了有益尝试。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管理流程和内控制度已逐步更新升级,充分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
   公司加大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包括运用多种法律手段。
   2016年9月出版了《2015-2016山鼎设计》作品集,融合了公司近两年来的重要作品。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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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除山鼎设计及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不存在
                                          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山鼎
                                          设计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与
                                          山鼎设计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山鼎设计股份、依照
                                          中国法律、法规被确认为山鼎设计实际控制
                                          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
                             关于同行竞
                                          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山鼎设计及其
                             争、关联交
              袁歆;陈栗;车                子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 2012 年 06                正常履行
                             易、资金占                                                         长期有效
              璐                          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 月 25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首次公开发                                得的商业机会与山鼎设计及其子公司主营业
                             诺
行或再融资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
时所作承诺                                人将立即通知山鼎设计,尽力将该商业机会
                                          给予山鼎设计,以确保山鼎设计及其全体股
                                          东利益不受损害;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
                                          因此而取得的相关收益将全部归山鼎设计所
                                          有,如因此给山鼎设计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人将及时、足额赔偿山鼎设计及其他
                                          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关于同业竞 (1)如果山鼎设计因最近三年的关联交易事
                             争、关联交 项、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而受到任何处罚、
              袁歆;陈栗;车                                                         2015 年 12              正常履行
                             易、资金占 产生任何纠纷或者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                  长期有效
              璐                                                                   月 23 日                中
                             用方面的承 将与山鼎设计其他实际控制人共同承担全部
                             诺           责任,以确保山鼎设计及其公众股东不致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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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而遭受损失。(2)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山
                       鼎设计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不利用
                       本人所处实际控制人地位,就山鼎设计与本
                       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
                       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山鼎设计的股东
                       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山鼎设计和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山鼎设计必须与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山鼎设计章程及其他
                       规定,依法履行审批程序。(3)如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山鼎
                       设计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1)各方同意,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
                       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
                       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采取一致行动。(2)在
                       股东大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如任一方
                       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以股东
                       身份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时,须事先由甲方、
                       乙方对相关提案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
                       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在召开股东大会
                       行使表决权前,须事先由甲方、乙方对相关
                       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按该一
                       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如果甲方、             至公司股
                       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相关议案行使               票上市之
                       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在股东大会               日起满
                       上对该等议案共同投弃权票。参加股东大会               36 个月
袁歆;车璐;陈 股东一致行 时,甲方或乙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应委 2011 年 08   时终止。 正常履行
栗          动承诺     托本协议各方中的一方参加会议。(3)在董 月 18 日     有效期     中
                       事会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如甲方、丙方               满,各方
                       以公司董事身份,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               如无异
                       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提案时,须事先由甲               议,自动
                       方、丙方对相关提案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意               延期三年
                       见,按该一致意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提案。
                       在召开董事会行使表决权前,须事先由甲方、
                       丙方对相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
                       见,按该一致意见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如果甲方、丙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相
                       关议案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则
                       在董事会上对该等议案共同投弃权票。参加
                       董事会时,甲方或丙方如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应委托对方参加会议。(4)各方应当遵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
                       自所作出的承诺行使权利。(5)本协议自签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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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终止。有效期满,各方如无异议,自
                            动延期三年。本协议一经签订即不可撤销,
                            除非本协议所规定的期限届满。

                            (1)本人/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有
                            发行人的股票,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
                            (2)减持方式:在本人/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
                            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
                            法的方式等。(3)减持价格:本人/本公司减
                            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2015 年
袁歆;车璐;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12 月 23
津原动力企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股份减持承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业管理咨询                  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
               诺                                                       月 23 日     ——2020 中
有限公司;张                 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
                                                                                     年 12 月
鹏;                         所规则要求;本人/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22 日
                            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之时的发行价。(4)减持期限及数量:
                            在本人/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
                            内,如本人/本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则每十二个月转让数量不超过本人/本公司所
                            持发行人股票数量的 15%,且转让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5)本人/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
                            份前,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2015 年
袁歆;车璐;天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
                                                                                     12 月 23
津原动力企                  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业管理咨询                  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诺                                                   月 23 日         ——2018 中
有限公司;张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年 12 月
鹏;文学军;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22 日
                            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持有发
                            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
                            公司股东袁歆、车璐、张鹏、文学军承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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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本人/本人配偶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在其本人/本人配偶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申报离职,则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六个
                            月内,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
                            锁定。

                                                                                      2015 年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之日起十
                                                                                      12 月 23
中银国际投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股份限售承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资有限责任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诺                                                        月 23 日     ——2016 中
公司、管维嘉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年 12 月
                            份。
                                                                                      22 日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
                            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回购的具体措
                            施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
                            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
                            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
                            价之目的,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
                            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
                            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2015 年
                            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2)公司                   12 月 23
               IPO 稳定股 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公司
               价承诺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月 23 日           ——2018 中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                    年 12 月
                            会中投赞成票。(3)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22 日
                            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①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②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③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②项与本项冲突
                            的,按照本项执行。(4)公司董事会公告回
                            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10 个
                            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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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
                          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
                          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
                          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
                          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
                          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
                          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增持的具
                          体措施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
                          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和/或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每
                          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动条件,为稳定公
                          司股价之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               2015 年
                          业务备忘录第 5 号-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              12 月 23
               IPO 稳定股 持股份业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袁歆;车璐
               价承诺     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月 23 日      ——2018 中
                          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            年 12 月
                          控股股东承诺:①其单次增持总金额合计不               22 日
                          应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②单次及/或连续
                          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①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控股股东各自应增持的股票
                          数量,按照其持股数量占增持股东持股数量
                          总数的比例计算,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各
                          股东具体增持股票数量的计算过程为:单一
                          股东增持数量=本次拟增持总数*(单一股东
                          持股数量/增持股东持股数量合计数)。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
                          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           2015 年
袁歆;陈栗;文
                          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其中,董事、高级               12 月 23
学军;刘骏翔;
               IPO 稳定股 管理人员增持的具体措施如下:(1)自公司 2015 年 12   日         正常履行
董慷达;蔡朝
               价承诺     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启动条件, 月 23 日      ——2018 中
录;胡志霞;郑
                          和/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              年 12 月
天相
                          启动条件之日起每隔 3 个月任一时点触发启              22 日
                          动条件,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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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总和(税前,
                    下同)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
                    带责任。(3)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现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
                    进行,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存放在董事会指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将完善公司业务在全国的布局,
                    平衡业务结构,为公司成长发展和自主创新
                    提供有利条件。(1)完善在全国范围内的业
                    务布局。通过区域业务拓展中心建设项目的
       募集资金使                                              2015 年 12              正常履行
公司                实施,公司将以西安、北京、上海、深圳等                  长期有效
       用承诺                                                  月 23 日                中
                    重点城市作为拓展全国业务的基地,进一步
                    完善业务在全国范围的布局,适应区域业务
                    特点,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引进高端人才,
                    为业务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2)为
                    持续发展创造条件通过总部建设项目,公司
                    将解决母公司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为长远
                    发展提供保障。

                    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本次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
                                                               2015 年 12              正常履行
公司   分红承诺     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长期有效
                                                               月 23 日                中
                    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3、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4、充分听
                    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5、当时国
                    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二)公
                    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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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在满足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
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现金分红
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重
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
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
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根据公司章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
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
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
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
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3、发放
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
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4、公司利润
分配的审议程序: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
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财务部门配合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草拟财务决
算以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有关公司财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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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预算、决算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
负责组织拟订,有关公司盈余分配和弥补亏
损方案由财务负责人会同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共同拟订,达成初步方案后,由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征询独立董事、监事意
见后,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
分配方案以议案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
况和市场环境,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
下),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
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
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
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布定期报告的同时,董事会提出利润分
配预案并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公
布;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政策对分配
方案进行审议通过并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之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
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
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
发事项。5、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如公司在
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方案
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
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
不分配或者按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
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
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如遇战争、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
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有权部
门下发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的情况,或者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方可调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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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润分配政策。但公司利润政策调整不得违反
                  以下原则:(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
                  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
                  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2)调整后的
                  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如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在调整议案中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
                  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
                  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
                  上监事的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
                  会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
                  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应以特别决议方式
                  作出决议,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公司拟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
                  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来提升公司整体
                  实力,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
                  填补回报。本公司承诺以下具体措施:1、强
                  化募集资金管理。本公司已制定《四川山鼎
                  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
                  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
                                                             2015 年 12              正常履行
公司   其他承诺   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                  长期有效
                                                             月 23 日                中
                  募集资金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的使用。2、
                  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本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
                  推进募投项目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
                  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本公司拟通过多
                  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
                  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未来几年的
                  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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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风险。3、提高本公司盈利能力和水平。本
                          公司已经形成较为全面的设计业务服务能
                          力,本公司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扩大品牌
                          影响力,未来将适时进行产业链延伸,拓展
                          其他设计相关业务,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
                          平。本公司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
                          费用,提升公司利润水平。此外,本公司将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完善员工薪酬考核
                          和激励机制,增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
                          为本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保障。4、强化投资者
                          回报体制。本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
                          性和稳定性。本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四
                          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
                          公开承诺,并制定了本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
                          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
                          收益等权利,提供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5、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
                          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
                          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
                          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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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37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26.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本报告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末投资
                                                    期投入 累计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资总额(1)                           进度 (3)
                                                     金额    金额(2)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8 年
区域业务拓展中心
                    否        3,757.95   3,757.95     9.95    245.18      6.52% 12 月 31                         否         否
建设
                                                                                   日

                                                                                   2018 年
总部建设项目        否        6,979.05   6,979.05     0.98 6,581.07     94.30% 12 月 31                                     否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0,737     10,737     10.93 6,826.25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超募资金

合计                     --    10,737     10,737     10.93 6,826.25       --            --        0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公司 2015 年 12 月募集资金到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 3 年,目前正处于建设期。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不适用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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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资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6,547.02 万元。
况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 6,547.02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不适用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不适用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专户存储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3年9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成都分行)签订了《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公司向招行成都分行借款2,600万元用于从龙茂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处购买“时代一号”大厦37层之全部房产。借款
期限为201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1日,借款年利率为7.86%。公司采用按月等额本金还款的方式归还贷款本息。袁歆、车
璐为该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借款本金余额为18,199,999.88元。
     2、2015年8月24日,公司与招行成都分行签订了授信协议。协议约定在2015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3日的期间内,招行
成都分行向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信用额度。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担保)为上述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袁歆、车璐为上述授信协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袁歆为高投担保的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以持有的位于成都市
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6号1栋37层1-11号房产为高投担保的该担保事项提供抵押反担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借款余额为
950万元。
     3、2015年11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青羊支行)向公司提供12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
限为1年。2015年11月,实际发生借款600万元。袁歆、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袁歆、
陈栗、车璐、西安山鼎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山鼎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反担保;公司以自有房
产提供抵押反担保。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借款余额为600万元。
     4、2016年8月26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成都聚源汇力设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拟为客户提供综合性、全过程的服务及
专业化的专项服务,进一步提升设计服务附加值。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6年6月,公司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事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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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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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7,833,533.81                  166,638,383.0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20,000.00                  1,200,000.00

    应收账款                                                  154,411,859.94                  146,575,200.44

    预付款项                                                       1,210,474.90                  1,191,021.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877,445.19                  2,038,988.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60,753,313.84                  317,643,593.4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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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10,533,474.60                     12,437,566.28

    固定资产                                  56,052,758.48                     56,747,014.2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92,202.98                      1,635,431.4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910,596.60                      5,857,511.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45,966.32                      5,605,897.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57,960.00                      3,311,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5,492,958.98                     85,594,560.68

资产总计                                     346,246,272.82                    403,238,154.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0.00                     41,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7,978,600.01                     11,378,143.88

    预收款项                                   6,791,125.25                      4,704,397.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186,367.68                     15,141,799.73

    应交税费                                   3,322,932.81                      5,813,843.86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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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33,451.66                     12,065,017.2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00,000.04                      2,600,000.0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3,212,477.45                     92,703,201.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599,999.84                     17,549,999.87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64,415.29                        92,723.5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64,415.13                     17,642,723.46

负债合计                              58,876,892.58                    110,345,925.4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3,200,000.00                     83,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6,215,633.27                     96,215,633.2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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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14,486,057.30                     14,486,057.3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1,025,454.91                     96,208,652.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4,927,145.48                  290,110,343.39

    少数股东权益                                                  2,442,234.76                      2,781,885.37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7,369,380.24                  292,892,228.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6,246,272.82                  403,238,154.17


法定代表人:袁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骏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天相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367,543.59                  163,954,791.5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420,000.00                      1,200,000.00

    应收账款                                                    145,140,683.63                  134,916,999.59

    预付款项                                                      4,410,904.60                       653,905.23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21,273.15                      1,603,382.86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46,460,404.97                  302,329,079.2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573,928.57                      6,173,928.57

    投资性房地产                                                 10,533,474.60                     12,437,566.28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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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54,122,715.23                     55,227,267.9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04,692.60                      1,223,216.5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4,309,033.59                      5,003,239.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18,903.97                      4,798,701.06

    其他非流动资产                               3,757,960.00                      3,311,14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120,708.56                     88,175,059.60

资产总计                                       334,581,113.53                    390,504,138.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00,000.00                     4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376,322.30                     13,669,465.81

    预收款项                                     5,466,125.25                      3,520,397.15

    应付职工薪酬                                 3,974,769.22                     10,658,383.36

    应交税费                                     3,642,019.65                      5,449,479.8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788,957.77                     13,176,073.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600,000.04                      2,600,000.0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9,348,194.23                     90,073,799.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5,599,999.84                     17,549,999.87

    应付债券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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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64,415.29                        92,723.5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664,415.13                    17,642,723.46

负债合计                                       55,012,609.36                   107,716,523.0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3,200,000.00                    83,2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98,030,565.80                    98,030,565.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4,211,705.00                    14,211,705.00

    未分配利润                                 84,126,233.37                    87,345,344.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9,568,504.17                   282,787,61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4,581,113.53                   390,504,138.82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33,744,740.28                        35,519,115.80

    其中:营业收入                         33,744,740.28                        35,519,115.8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0,350,681.93                        34,329,459.7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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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21,283,056.79                         25,138,965.4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6,794.50                           328,527.14

             销售费用                       1,485,450.42                          1,203,285.76

             管理费用                       5,529,681.92                          5,075,729.27

             财务费用                         590,735.77                          1,395,045.26

             资产减值损失                   1,304,962.53                          1,187,906.8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394,058.35                          1,189,656.10

    加:营业外收入                             52,045.37                           121,521.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2,695.00

    减:营业外支出                             21,818.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9,218.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424,284.80                          1,311,177.3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40,890.09                           101,361.3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83,394.71                          1,209,81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511,447.64                          1,608,354.04

    少数股东损益                             -428,052.93                           -398,538.0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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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83,394.71                         1,209,816.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511,447.64                         1,608,354.0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28,052.93                          -398,538.0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422                              0.025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422                              0.0258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袁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骏翔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天相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31,670,066.58                        32,188,193.16

    减:营业成本                                            19,327,413.91                        20,837,896.84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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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27,840.55                           267,254.59

         销售费用                             828,982.23                           735,583.79

         管理费用                           3,544,378.76                          3,515,290.37

         财务费用                             591,385.17                          1,392,437.78

         资产减值损失                       1,017,068.76                          1,547,351.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232,997.20                          3,892,378.67

    加:营业外收入                                                                  21,521.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695.00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232,997.20                          3,913,899.8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980,903.87                           817,809.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252,093.33                          3,096,090.8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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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252,093.33                        3,096,090.8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03,474,797.35                      133,685,112.05

    其中:营业收入                                 103,474,797.35                      133,685,112.0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5,522,319.48                      113,374,022.96

    其中:营业成本                                  64,030,564.27                       81,637,899.2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03,991.04                         1,001,974.59

           销售费用                                  3,987,095.55                        3,476,418.07

           管理费用                                 16,535,304.99                       15,747,682.61

           财务费用                                  1,954,686.25                        3,428,548.35

           资产减值损失                              8,510,677.38                        8,081,500.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31
                                      四川山鼎建筑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952,477.87                         20,311,089.09

    加:营业外收入                            196,966.54                           318,991.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8,514.85                              2,695.00

    减:营业外支出                             27,861.14                           833,264.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2,461.14                           212,172.8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121,583.27                         19,796,816.0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64,431.79                          2,910,835.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57,151.48                         16,885,98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96,802.09                         17,125,466.83

    少数股东损益                             -339,650.61                           -239,486.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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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57,151.48                         16,885,980.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7,296,802.09                         17,125,466.83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39,650.61                           -239,486.0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77                                0.27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877                                0.274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5,142,196.49                        113,637,018.91

    减:营业成本                                            61,430,236.67                         67,987,475.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4,220.56                            725,363.99

           销售费用                                          2,241,430.15                          2,056,786.92

           管理费用                                         11,048,274.01                         10,673,049.56

           财务费用                                          1,954,794.50                          3,426,128.06

           资产减值损失                                      7,230,867.85                          7,142,848.1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892,372.75                         21,625,367.12

    加:营业外收入                                             99,821.06                            218,991.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99,821.06                               2,695.00

    减:营业外支出                                                                                  370,888.8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906.3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992,193.81                         21,473,469.35
列)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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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所得税费用                                 1,731,305.37                         3,486,121.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60,888.44                        17,987,348.1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9,260,888.44                        17,987,348.12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766,695.50                       118,209,941.8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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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59,550.91                          2,547,995.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4,526,246.41                        120,757,937.6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546,794.73                         12,354,146.5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5,404,004.81                         80,624,788.0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57,190.50                         19,852,440.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15,926.54                          7,791,913.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123,916.58                        120,623,288.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97,670.17                          134,648.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151,260.00                             77,3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1,260.00                             77,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704,322.96                          2,648,758.54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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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704,322.96                       2,648,758.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53,062.96                      -2,571,458.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1,495.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71,495.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233,333.36                      16,950,000.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4,665,676.11                      13,359,446.26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6,642.00                       7,231,39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645,651.47                      37,540,84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645,651.47                      -4,469,350.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464.6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8,804,849.21                      -6,906,159.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638,383.02                      38,026,642.6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833,533.81                      31,120,482.80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028,288.76                      99,644,655.6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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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99,852.52                          2,168,113.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628,141.28                        101,812,768.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7,831,774.35                         24,164,356.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41,204,747.99                         49,219,692.81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073,839.19                         17,408,414.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56,468.55                          9,461,377.5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4,666,830.08                        100,253,841.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8,688.80                         1,558,926.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053,000.00                             77,3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53,000.00                             77,3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547,443.07                          2,388,364.5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47,443.07                          2,388,364.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94,443.07                        -2,311,064.5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71,495.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071,495.8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233,333.36                         16,950,000.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4,665,676.11                         13,359,446.26
的现金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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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46,642.00                          7,231,399.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645,651.47                         37,540,84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645,651.47                        -4,469,350.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8,464.6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587,247.95                        -5,221,488.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954,791.54                         32,078,464.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367,543.59                         26,856,976.74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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