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2021-06-29  

                        债券代码:112506                                                债券简称:17 温氏 01
债券代码:112963                                                债券简称:19 温氏 01
债券代码:149167                                                债券简称:20 温氏 01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0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21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
人对外公布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7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0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2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22
第七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7
第八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9
第九章     公司债券利率调整及回售情况 ..................................................................... 30
第十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32
第十一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债券事务的专人的变动情况 ....................... 34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 35




                                                          2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要


一、17 温氏 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96 号”文件核准,温氏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 温氏 01、112506。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 4.60%,当期票面利率为 3.10%,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
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3
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7 年 3 月 20 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
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3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4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1、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2、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19 温氏 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92 号”文件核准,公司
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0 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9 温氏 01、112963。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 3.80%,当期票面利率为 3.80%,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
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5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
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
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19 年 9 月 6 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
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6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6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4 年 9 月 5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2 年 9 月 5 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6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24 年 9 月 5 日,若投
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9 月 5
日。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2、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20 温氏 01

       1、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692 号”文件核准,公司
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50 亿元公司债券。

       2、债券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0 温氏 01、149167。


                                           7
       4、发行主体: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23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 3.77%,当期票面利率为 3.77%,本期债
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
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
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
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可上调票面利
率,也可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
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
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
作。

       10、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
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1、起息日:2020 年 7 月 1 日。

       12、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
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8
    13、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 日。若投资者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1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7 月 1 日。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17、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若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18、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
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2、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 温氏 02”)
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9
    23、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
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0
             第二章 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ENS FOOD STUFF GROUP CO.,LTD

住所: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境内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境内股票简称:       温氏股份

境内股票代码:       300498

法定代表人:         温志芬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2 年 12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5300707813507B

注册资本:           6,373,463,840 元

实缴资本:           6,373,463,840 元

发行人联系人:       李炜钊

邮政编码:           527400

电话号码:           0766-2291779

传真号码:           0766-2292613

公司网址:           www.wens.com.cn

电子信箱:           dsh@wens.com.cn

所属行业             畜禽养殖



                                        11
经营范围: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和生产、科研所需的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
                         业务、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99]外经贸
                         政审函字第 951 号文经营)。生产、加工、销售:禽畜、罐
                         头食品、冷冻食品、肉食制品、饲料;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
                         发展,相关技术的检测、推广、培训(上述项目由分支机构
                         凭许可证经营)。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家禽业和猪业受新冠肺炎和非洲猪瘟双疫情严重冲击。全国范围内,家
禽产量增加,但消费低迷,禽类产品价格全年低位运行;非洲猪瘟疫情时刻威胁生猪生
产安全,猪肉供给与消费矛盾突出,猪价全年保持高位运行。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形势,
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各级干部员工保持勤劳务实的温氏作风,迎难而上,攻坚克
难,扎实做好禽业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全力推进猪业复产达产,稳步推进相关业务持
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总体平稳运行,并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肉鸡 10.51 亿只(含毛鸡、鲜品和熟食),肉猪 954.55 万头(含
毛猪和鲜品),肉鸭 5,692.80 万只。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49.39 亿元,同比增长 2.45%;
利润总额 79.72 亿元,同比减少 46.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4.26 亿元,
同比减少 46.83%。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805 亿元,同比增长 22.75%;
净资产 475.88 亿元,同比增长 2.06%;资产负债率 40.8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
了如下工作:

(一)禽业

    2020 年,家禽业产量增加,消费低迷,产品价格全年低位运行,公司禽业紧紧围
绕降本增效和转型升级战略开展工作。

    1、全面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保障生产基本秩序

    新冠疫情防控管制升级,全国各地封村封路,毛鸡存栏积压,饲料供给遇阻,养禽
事业部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围绕“确保人员安全,保障公司运作,减少经营亏损”三大
                                        12
原则,部署开展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应对工作。最终,公司克服重重困难,有效保障了饲
料的供给,2 月份和 3 月份投苗目标顺利完成,应急屠宰收储鸡肉 1 万吨,缓解毛鸡存
栏积压,确保大生产基本秩序。

    2、精细化生产管理,充分挖掘降本增效潜力

    进一步完善大生产专业线管理体系,建立高效养殖小区条线化管理机制,提升精细
化生产管控水平。全年饲料厂人均生产效率同比提升 9%,鸡苗主要品系白血病、白痢
阳性率稳定在较低水平,低蛋白饲料配方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19 个饲料厂获得进口
原料使用资质,推广使用进口玉米、新小麦、稻麦混合物等优势原料,有效缓解原料价
格上涨对成本造成的压力。下半年禽业降本增效工作初显成效。

    3、持续推进转型升级,进展良好

    报告期内,无为、河源、咸宁二期高效屠宰厂以及南京、石林标准屠宰厂建成投产,
新增单班屠宰产能 8600 万只、累计竣工单班产能 2.48 亿只,有力支撑了鲜品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鲜品销量达到 1.32 亿只,同比增长 37.74%。

    报告期内,为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公司有序配套高效养殖小区产能,目前肉鸡、肉
鸭养殖小区分别有 8,710 万个鸡位和 273.37 万个鸭位,分别占鸡、鸭总产能的 27%和
12.7%。

(二)猪业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生猪生产和供给在报告期内仍未恢复到非洲猪瘟疫情前水平,
生猪价格仍处于历史高位运行。公司养猪业以恢复生产为重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1、完成组织变革,大胆启用新人

    大力推动管理和组织变革,适应非洲猪瘟防控常态化的行业新形势。推动组织拆分,
化小管理单元,将原养猪事业部一分为三,成立种猪事业部、猪业一部和猪业二部,合
理控制管理规模和管理跨度,促进公司养猪业的管理精细化和内部良性竞争。大胆启用
一线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成功管理者担任两个事业部总裁,唯贤是用,对激励干部快速
成长效果明显。

    2、严抓生物安全防控,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水平

                                       13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以防为主的生物安全防控理念,持续完善和升级防控配套设施
和标准制度,努力提升防控效果。完善了生物安全防控所需的硬件配套设施,增建疾病
监测实验室、二级三级洗消中心、物资中转站等配套设施,外延防疫防线,

    阻断交叉感染风险。修订了生物安全防控手册,升级防控标准,完善各阶段、各流
程的检测方案,推动红外成像仪、咽拭子、抗体检测等新技术应用,推行全覆盖检测和
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生物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疫病
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等,强化实时监测效果。加强防控流程管理,强化“单向流动、净污
分区、有效消毒”等生物安全管理流程,通过检查评估、培训指导、考核监督,以行政
管理力量推动技术措施落实,确保了生物安全线常态化有效运行。增设生物安全专员等
岗位,加强检测密度。强化了责任主体机制,明确关键环节责任人员,严格推行问责制
度,规范操作和执行,注重过程监管,发挥体系力量动态跟踪各项工作的完成进度。经
过努力,公司整体防控水平得到了提升,复产信心更加坚定。

    3、推行了精准激励措施

    制定了“一场一策”、“一段一策”激励制度,鼓励基层单位员工“多创多享”,实
施了三级公司经营团队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突出业绩导向,激励干部员工全力以赴投入
复产工作。推动关爱基层员工行动,激励员工爱岗敬业。

    4、调整工作重心,持续优化母猪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五五规划发展目标,及时将养猪业复产达产的工作重心从追
求母猪数量调整到持续优化母猪结构上来,着力打造高效种猪场,增加高效能繁母猪供
应量。到 2020 年底公司存栏的约 110 万头能繁母猪中高效能繁母猪比例提升至 80%左
右。根据发展规划目标,预计到 2021 年底,公司能繁母猪数量预期目标将达到 180 万
头,后备母猪 80 万头,高效能繁母猪比例将进一步提升。

    5、有序推动屠宰加工业务发展

    组建专业团队,推进了屠宰加工业务专业化运营;按工业化、规范化管理要求,逐
步健全屠宰加工业务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试点河源晶宝公司经营责任制,压实经营责任
主体,激活组织,提高效率;推动城市分销中心建设,以分销中心等形式初步搭建产品
高效流通模型。报告期内公司有生猪屠宰产能 150 万头,新增生猪屠宰开工产能 300

                                      14
万头。

    经过努力,公司扎实地推进了养猪业务未来发展的各项基础工作,公司有充足的底
气和信心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常态化的行业发展新形势,奋力夺取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经
营发展双胜利。

(三)相关及配套业务

    兽药业务加快科技创新和业务拓展,规模实现新增长,外销收入占比 40.1%。

    投资管理业务管理资产规模突破 100 亿元,报告期内 6 个股权投资项目成功在资本
市场 IPO 上市。生态圈企业京海禽业形成了年产白羽父母代种雏 800 万套、商品雏 1
亿只、京海黄鸡苗鸡 1000 万只的生产能力;新大牧业有母猪群约 4.5 万头,预计五年
内能繁母猪达 16 万头,商品猪年出栏可达 300 万头。两生态圈企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
提升公司主业规模,同时,被纳入公司投后管理体系使企业运作更加规范,发展前景更
加广阔。

    农牧设备业务提升项目承接交付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创新 EPC 项目快速工程模
式,创下了 78 天完工交付的纪录,打造了南牧机械设备的“超快工程”,经营业绩取得
新突破。

    乳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15.38%。

    财务公司首次监管评级获得行业同阶段最优水平,落地首笔银团贷款,赋能生态圈
开局良好。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情况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050,012.26              6,557,892.45
负债总额                                     3,291,193.72              1,895,081.75
                                      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578,796.63                   4,511,189.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58,818.55                   4,662,810.70
股本                                                 637,346.38                     531,150.9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492,376.02                 7,312,041.26
营业成本                                             6,022,918.52                 5,289,365.80
利润总额                                               797,156.09                 1,478,043.03
净利润                                                 748,398.49                 1,444,450.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2,587.48                 1,396,720.4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524.89                  1,830,293.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8,977.83                 -1,081,083.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5,311.13                   -486,745.59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比例(%)
   1       流动比率                                   1.37            1.88             -50.53
   2       速动比率                                   0.51            0.96             -45.19
   3       资产负债率(%)                           40.88           28.90              11.98
   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        1,179,193.86   1,819,069.49             -35.18
   5       EBITDA 全部债务比(%)                    60.24          252.19            -191.95
   6       利息保障倍数                              20.38           41.89             -51.35
   7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21.12           51.29             -58.82
   8       EBITDA 利息倍数                           28.67           50.33             -43.04
   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1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16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17 温氏 0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发行规模为 5 亿元,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发行人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对此出具了编号为广会验字
[2017]G16041420656 号的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
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7 温氏 01”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7
二、19 温氏 0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为 5 亿元,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6 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
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9 温氏 01”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8
三、20 温氏 0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为 23 亿元,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发行结束。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汇入发行人开设的账户内。

    根据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优先
用于偿还“17 温氏 02”的回售本金及利息,剩余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优先用于偿还“17 温氏 02”的回售本金及利
息,剩余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
说明书承诺一致。

    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 温氏 01”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账户名称: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新兴科技园支行

    银行账户:644459968003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19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足额支付了“17 温氏 01”的当期利息和回售部分的本
金及利息,于 2020 年 5 月 6 日足额支付了“17 温氏 01”回售部分的本金和利息,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足额支付了“17 温氏 01”的当期利息;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足额支付
了“17 温氏 02”的当期利息和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足额支付
了“17 温氏 02”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本次回售为全额回售,实施完毕后,“17 温
氏 0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于 2020 年 9 月 7 日足额支付“19 温氏 01”的当期利
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 温氏 01” 未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
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 572.36 亿元、731.20 亿元和 749.24 亿元,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9.57 亿元、139.67 亿元和 74.26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94 亿元、183.03 亿元和 84.65 亿元,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分别为 23.60 倍、50.33 倍和 28.67 倍。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充足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可
以为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保障。




                                        20
        第五章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2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20 年度内,“17 温氏 01”召开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19 温氏 01”召开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20 温氏 01”召开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17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二)10:00-10:30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

    5、会议议题:《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增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加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238,065 张。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增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参加表决的债券持有人共计 3 名,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张数共
计 238,065 张,其中同意票为 238,065 张,反对票为 0 张,弃权票为 0 张。表决结果为
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22
人资格及会议程序和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2、《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二、17 温氏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9:00-11:00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加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 温氏 01”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为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0 张。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无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3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程序和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
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募集说明书》;

    2、《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三、19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9:00-11:00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4、债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24
    本次参加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为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0 张。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无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程序和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2、《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四、20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9:00-11:00

    3、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5
    4、债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

    5、会议审议事项:《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参加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为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 0 张。

    (三)提审议案和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无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
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程序和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
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未能形成有效决议。

    (五)备查文件

    1、《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2、《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法律意见书》。




                                       26
                      第七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作为 17 温氏 01、19 温氏 01 及 20 温氏 01 的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对发行人履行
募集说明书及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持续关注公司的资信状况、内
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
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中金公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
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债券存续期内,中金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及时披露了如下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
     披露日期            报告类型               重大事项
                                                                   能力是否有较大影响

 2017 年 4 月 11 日      临时报告   董事长变动                             否

  2018 年 6 月 8 日      年度报告   -                                      否

 2018 年 8 月 21 日      临时报告   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             否

                                    董事会换届选举、变更注册资本
 2018 年 12 月 12 日     临时报告                                          否
                                    及修改公司章程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临时报告                                          否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6 月 6 日      年度报告   -                                      否

  2019 年 7 月 4 日      临时报告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否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9 年 7 月 22 日      临时报告                                          否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19 年 8 月 20 日      临时报告   变更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否

 2019 年 11 月 12 日     临时报告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否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9 年 12 月 4 日      临时报告                                          否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原总裁辞职,董事会选举副董事
 2020 年 2 月 10 日      临时报告                                          否
                                        长、新聘任总裁和副总裁

  2020 年 4 月 2 日      临时报告   增加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否

 2020 年 6 月 30 日      年度报告   -                                      否

                                           27
2020 年 7 月 17 日   临时报告   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否

                                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0 年 7 月 24 日   临时报告                                   否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0 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
2020 年 11 月 6 日   临时报告                                   否
                                末净资产 20%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未出现变更和补充的情况。




                                     28
                   第八章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17 温氏 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 2017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
有人支付了自 2019 年 3 月 20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期间的利息。




二、19 温氏 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6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向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 2019 年 9 月 6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




三、20 温氏 01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7 月 1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7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到付息日。

                                         29
              第九章 公司债券利率调整及回售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共对“17 温氏 01”进行两次回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回售

    “17 温氏 01”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2 月 20 日和 2 月 21 日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
告》、《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
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票面利
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
持有的“17 温氏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17 温氏 01”回售申报日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仅限交易日)。此
次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17 温氏 01”并接受
公司关于本次“17 温氏 01”票面利率调整为 3.10%的决定。

    发行人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
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17 温氏 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 温氏 01”(债券代码:112506)回售有效期登记
数量为 4,712,875 张,回售总金额为人民币 492,966,725.00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
为 287,125 张。公司已将“17 温氏 01”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即 2020 年 3 月 20
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二、第二次回售(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0 年 4 月 1 日,发行人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7 温氏 01”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17 温氏 01”维持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保持不变,同时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约定本期债券增加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0 年 5 月 6 日。回售申报期为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投资者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照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30
    发行人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2 日、4 月 3 日和 4 月 7 日披露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温氏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温
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7 温氏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
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7 温氏 01”回售申报日为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年 4 月 9 日(仅限交易日)。此次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继续持有“17 温氏 01”并接受公司关于本次“17 温氏 01”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决定。

    发行人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 温氏 01”
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发布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17 温氏 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 温氏 01”(债券代码:112506)回售有效期登记
数量为 286,625 张,回售总金额为人民币 28,776,863.36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
500 张。公司已将“17 温氏 01”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即 2020 年 5 月 6 日划付至
投资者资金账户。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7 温氏 01”债券余额为 5 万元整。




                                         31
               第十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17 温氏 01

    2017 年 3 月 1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17 年 5 月 22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
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18 年 6 月 8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
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19 年 5 月 31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19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
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20 年 6 月 15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
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21 年 6 月 21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
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二、19 温氏 01

    2019 年 8 月 23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32
    2020 年 6 月 15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 2020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
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21 年 6 月 21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
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三、20 温氏 01

    2020 年 6 月 18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
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2021 年 6 月 21 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跟踪评级报告》。该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稳
定,本期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 级。




                                       33
第十一章 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债券事务的专人
                            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34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一、担保情况

    发行人担保事宜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为 4.37 亿元,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35
(本页无正文,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 年度)
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