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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氏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2021-12-10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1-161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议案。同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组成情况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温志芬
     名誉董事长:温鹏程
     非独立董事:温志芬、温鹏程、梁志雄、黎少松、严居然、
温小琼、秦开田、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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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陆正华、欧阳兵、江强、杜连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各专业委员
会成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温志芬(主任委员)、温鹏程、梁志
雄、江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江强(主任委员)、杜连柱、梁志雄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欧阳兵(主任委员)、陆正华、
黎少松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陆正华(主任委员)、欧阳兵、温志
芬
     (三)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温均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温均生、严居能、温朝波
     职工代表监事:陈海枫、胡焱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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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
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公司
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梁志雄
    副总裁:黎少松、梅锦方、林建兴、张祥斌
    董事会秘书:梅锦方
    财务总监:林建兴
    技术总监:张祥斌
    证券事务代表:覃刚禄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
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梅锦方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明,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覃刚
禄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
    覃刚禄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6-229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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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传真:0766-2292613
    邮箱:dsh@wens.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东堤北路 9 号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松德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
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黄松德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91,860,1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62%。黄松德先生持有
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松德先生的配偶冯小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634,6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89%;黄松德先生的女儿黄菲
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5,707,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98%。冯小
兰女士及黄菲女士在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
承诺:其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与对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的锁定期一致。冯小兰女士、黄菲女士持有的公司股票
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舒女士、万良勇先生、曹仰
锋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印遇
龙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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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陈舒女士、万良勇先生、曹仰锋先生、印遇龙先生均未持有公司
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伍政维先生、陈志强先生、黄伯昌
先生、何维光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何维光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伍政维先生、陈志强先生、黄伯昌先生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伍政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973,117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3302% ; 陈 志 强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2,903,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32%;黄伯昌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130,531,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50%;何维光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67,44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19%。伍政维先生、
陈志强先生、黄伯昌先生、何维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应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4、公司原董事温均生先生、严居能先生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
担任监事的职务。
    5、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温朝波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在公司担任
监事的职务。
    6、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叶京华先生、陈瑞爱女士原定任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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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吴珍芳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陈小坚先生、欧阳建华先
生原定任期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9 日,现均任期
届满离任,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
叶 京 华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36,737,111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5784%;陈瑞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382,35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949%;吴珍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619,47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357%;陈小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84,90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187%;欧阳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4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008%。叶京华先生、陈瑞爱女士、吴珍芳先生、陈
小坚先生、欧阳建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应法律、
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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