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8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研究,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加担保物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加担保物主要是为公司向银行申

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其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加担保

物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增加担保物的事

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谢石松(签字):




卢   锐(签字):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