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6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1年3月
30日、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高澜”)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7,000 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东莞
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债务人岳阳高澜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
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 审批担保额
担保 本次
方最近 经审批 截至目 度占公司最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方持 使用
一期资 的担保 前担保 近一期经审 关联
方 方 股比 担保
产负债 额度 余额 计净资产比 担保
例 额度
率 例
岳阳高
公司 100% 54.57% 17,000 7,000 22,400 18.39% 否
澜
注:担保余额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此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岳阳高澜节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051689995L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唐洪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住所:岳阳市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云港路8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节能冷却设备、水处理设备及其
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制造、加工节能冷却设
备及水处理设备,开发、生产、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力电子设备、纯水冷却设备
和控制系统设备及售后技术服务,电力生产、电力供应,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7,489.42 62,573.88
负债总额 31,371.31 36,491.82
净资产 26,118.12 26,082.07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 1-12 月
财务指标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69.61 43,099.76
利润总额 -3.90 4,029.39
净利润 33.81 4,129.41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
3、被担保的主合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债务人岳阳高澜签
订的《额度授信合同》;
4、保证范围:
(1)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
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包括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
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
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
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
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
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
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
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
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
一部分。
5、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9.2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26,90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0%,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启用通知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