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07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于2022年6月6日召开,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4:30
2. 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五路3号公司四楼
大会议室。
3.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琦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 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56,860,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0.4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6,436,69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42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872,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9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448,294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23,8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
6.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刊登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0),独立董事谢石松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征集期
限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日(每日9:00-11:30、14:00-17:00)。在征集表决
权期间,无股东委托征集人行使表决权。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46%;
反对 13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46%;
反对 13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42,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7%;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3%;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30,0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46%;
反对 13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4.00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动力电池热管理及汽车电子制造总部
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24,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02%;
反对1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8%;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35,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32%;
反对 136,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6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
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