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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澜股份:关于“高澜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2022-07-26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23084           转债简称: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澜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赎回价格:因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澜转债”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9日的第一年利息已于2021年12月10日支

付,所以本次赎回期间的当期计息起始日为2021年12月10日,当年票面利率i为

0.7%,计息天数为255天,“高澜转债”(转债代码:123084)赎回价格(100.49

元 /张 ) =债 券 面 值 (100元 /张 ) +当 期 利息 ( IA=B× i× t/365=100× 0.7%×

255/365=0.49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19日

    3. 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2年8月22日

    4. 赎回日:2022年8月22日

    5. 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2年8月25日

    6.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8月29日

    7.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8. “高澜转债”将于2022年8月22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的相关规定,“高澜转债”

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
交易,因此“高澜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

公司发布的“高澜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9. 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8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高澜转债”将按照

100.49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高澜转债”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高澜转债”存在被质押

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

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0. 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若债券持有人不符合创业

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高澜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醒投资

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价格可能与“高澜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

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不能在

2022年8月19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1. 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2021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澜转债”,债券代码

“123084”。“高澜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6月16日至2026年12月9日,初始转

股价格为11.36元/股。

    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高澜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11.36元/股向下修正为9.0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行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9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高澜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办理完成14名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

宜,“高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00元/股调整为9.01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

行日期为2021年9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

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1元/股)的130%(即11.71元/股),已

触发《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前赎回“高澜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高澜转债”有条件赎

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高澜转债”。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

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及其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高澜转债”的

赎回价格为100.49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计息天数:从计息起始日(2021年12月10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2022年8月2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55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利息IA=B×i×t/365=100×0.7%×255/365=0.49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元/张+0.49元/张=100.4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税进行代扣代缴。

    2. 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8月19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高

澜转债”持有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2年7月11日至2022
年7月15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高澜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高澜转债”自2022年8月22日起停止转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等的相关规定,“高澜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

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高澜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

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高澜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除此之外,“高澜转债”赎回公告披露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内,“高澜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4)2022年8月22日为“高澜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

日(2022年8月19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高澜转债”。本次提前赎

回完成后,“高澜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2年8月25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8月29日为赎回款到达“高

澜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高澜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

接划入“高澜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 其他事宜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法务事务部

    联 系 人:梁清利、石龙静

    电    话:020-66616248

    邮    箱:ir@goaland.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高澜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9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高澜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 “高澜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一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

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

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

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

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行使“高澜

转债”提前赎回权利的核查意见;

    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