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7日(周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11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 街G栋508室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林武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1,247,357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8.2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 份91,161,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38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8人,代表股份86,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6,3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 股份86,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1%。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 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81,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3%; 反对 65,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038%; 反对 65,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9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7 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9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10 本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彭龙、傅怡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