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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5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7日(周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

11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
街G栋508室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林武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91,247,357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58.29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

份91,161,1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2388%。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8人,代表股份86,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6,350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0.05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

股份86,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51%。

    2、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

会股东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二)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81,9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3%;

反对 65,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2038%;

反对 65,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79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7 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09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2.10 本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0-2022)>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201,20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4%;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5547%;

反对 46,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44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彭龙、傅怡堃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