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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易盛: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11-11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19-080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
制,现发布关于公司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

定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9:30—11:30时和
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
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 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 票 或网络 投票 中的 一种表决 方式。同 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2) 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
  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19年11月11日17:00前送达
  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新易盛证券

  事务部。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9:30—11:30时和14:00—17:
  00时。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公司接待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玮
       联系电话:028-67087999-8288
       联系传真:028-67087979

       电子邮箱: vivi.wei@eoptolink.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公兴镇物联西街127号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10213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5502”,投票简称为“易

           盛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提案 2《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 1.00 代表
           议案 1 , 2.00 代表议案 2。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3 日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0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
              提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暨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 2《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       √
   2.00
            机构的议案》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
权。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决定事
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代理人姓名及
是否本人参会
                                             身份证号码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11月11日17:00之前以电子邮
   件、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