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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易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1-003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2020 年 10 月 9 日,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1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获得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1,226,336 股,
发行价格为 52.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9,999,594.24 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237,001.7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31,762,592.4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I10672 号)。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I10019 号)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2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4,809.03 万元,现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21 年 1 月
                                       募集资金承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25 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1      高速率光模块生    179,887.99   135,000.00         24,809.03      24,809.03
        产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09,887.99   165,000.00   24,809.03   24,809.03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如下安排:“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本次置换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
致。

       公司本次置换金额 24,809.03 万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809.03 万元等额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
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4,809.03 万元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
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I10019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新易盛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之核
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