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名家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
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可以继续承担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
意将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
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程宗玉先生、刘衡女士此次为公司 2019 年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交易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在审议
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端木梓榕               于 海 涌                  周    到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