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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苏奥传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跟踪报告2019-03-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苏奥传感
保荐代表人: 宋乐真                  联系电话: 021-68826002
保荐代表人: 徐彩霞                  联系电话: 021-6882600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是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9 年 3 月 27 日
                                             主要为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常见问题及案
                                             例,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东、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
                                            无                    不适用
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    无                    不适用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
                                       是              不适用
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3、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4、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    是              不适用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
承诺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
                                      是            不适用
诺
6、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18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2018)9 号,认定国
                           金证券作为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财务顾问,对交易标的收入和客
                           户核查不充分。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及时进
                           行了整改,重新对标的公司客户发出了询证函,并做了发函
                           记录,并全部收到询证函回函,还执行了检查、复核、实地
                           走访等其他程序;此外,国金证券进一步督促其他投资银行
                           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尽职调查程序。
                           2、2018 年 8 月 16 日,国金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
                           (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2018]3 号”《关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
                           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 年
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
                           7 月,贵州证监局对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
                           (以下简称“毕节碧海”)“15 碧海债”、“16 碧海 01”、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16 碧海 02”三只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现场
                           检查,发现毕节碧海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情况。
                           贵州证监局认定国金证券作为该公司债项目的受托管理人,
                           未及时督促毕节碧海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贵州证监局因此对
                           国金证券出具了警示函。该事件发生后,国金证券高度重视,
                           已在第一时间督促毕节碧海整改并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并对
                           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另外国金证券制定了一系列全
                           面加强存续期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措施,对各项目组再次重
                           申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债券受托管理工作的
                           内部合规检查、监督和问责,督促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
                           提高受托管理工作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宋乐真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