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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7-10-2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55




        2017 年 10 月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宋秀龙                   董事                    出差                     牟凤林


     公司负责人汤同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震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30,644,031.96                    463,578,791.84                        1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99,656,845.28                    438,502,948.14                        13.95%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3,042,571.24                 56.07%           151,861,361.20                 4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59,020.34                 249.15%           69,160,976.70                 95.9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544,697.52                 86.47%            43,463,087.75                 29.9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73,181.70            3,719.41%              28,444,472.48                155.4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255                  249.17%                    1.2172               77.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55                  249.17%                    1.2172               77.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16%                  4.15%                     14.70%               -1.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739,8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主要是本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
                                                                           26,274,327.72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行证券投资所致。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8,682.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4,534,921.58

合计                                                                       25,697,888.9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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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96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汤同奎              境内自然人         34.38%         19,537,182        19,537,182      质押               1,100,000

郑之开              境内自然人         30.42%         17,287,182        17,287,182

胡小琴              境内自然人          3.96%          2,250,000         2,250,000

上海玲隆鲸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2.14%          1,214,386         1,214,386      质押                372,021
(有限合伙)

宋秀龙              境内自然人          1.35%           766,750           580,312       质押                260,000

赵东京              境内自然人          1.35%           766,750           580,312       质押                310,000

牟凤林              境内自然人          1.35%           765,450           580,312       质押                500,000

#李晓飞             境内自然人          0.27%           152,902                   0

朱令江              境内自然人          0.22%           122,871                   0

#孙德金             境内自然人          0.20%           116,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宋秀龙                                                                    186,438 人民币普通股              186,438

赵东京                                                                    186,438 人民币普通股              186,438

牟凤林                                                                    185,138 人民币普通股              185,138

#李晓飞                                                                   152,902 人民币普通股              152,902

朱令江                                                                    122,871 人民币普通股              122,871

#孙德金                                                                   11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0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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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贵有                                                                            108,673 人民币普通股           108,67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百
发大数据策略成长灵活配置混合                                                       71,000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
型证券投资基金

#王克非                                                                            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

唐和平                                                                             69,600 人民币普通股               69,600

                                     上述公司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中,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和郑之开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汤同奎先生系上海玲隆鲸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伙人,除此以外,上述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股东
说明
                                     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李晓飞”、"孙德金"、“王克非”通过信用证券账户分别持有公
(如有)                             司股票 152,902 股、116,000 股、7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汤同奎                  19,537,182                 0                0       19,537,182 IPO 承诺限售      2019-4-19

郑之开                  17,287,182                 0                0       17,287,182 IPO 承诺限售      2019-4-19

胡小琴                   2,250,000                 0                0        2,250,000 IPO 承诺限售      2019-4-19

上海玲隆鲸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1,214,386                 0                0        1,214,386 IPO 承诺限售      2019-4-19
(有限合伙)

                                                                                                         任职期内执行董
宋秀龙                    580,312                  0                0             580,312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赵东京                    580,312                  0                0             580,312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任职期内执行董
牟凤林                    580,312                  0                0             580,312 高管锁定
                                                                                                         监高限售规定


                                                                                                                              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42,029,686   0      0      42,029,686       --             --




                                                                          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项目              2017/9/30         2016/12/31              增减                        变动原因

                                                                               主要是银行存款理财增加计入其他流
货币资金                 16,842,698.70     57,614,784.29             -70.77%
                                                                               动资产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9,417,437.31                    -                    主要是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所致。

                                                                               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带来银行承兑汇
应收票据                 13,426,319.94       5,781,303.52            132.24%
                                                                               票增加所致。

                                                                               主要是销量增加带来应收账款增加所
应收账款                 23,512,004.22     18,050,059.02              30.26%
                                                                               致。

                                                                               主要是销量增加带来原材料采购预付
预付款项                  3,466,485.25        695,004.28             398.77%
                                                                               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130,537,391.41    212,417,512.42             -38.55%   主要是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所致。

                                                                               主 要 是 原有 的办 公 大 楼对 外出 租 所
投资性房地产             20,097,861.92     10,254,178.72              96.00%
                                                                               致。

在建工程                  6,138,609.18                    -                    主要是车间进行改造所致。


长摊待摊费用                                 136,792.46              105.48%   主要是食堂进行装修所致。
                           281,075.50

                                                                               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带来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7,582.03        792,563.90              90.22%
                                                                               导致。

                                                                               主要是销售订单增加带来预收款增加
预收款项                  1,579,138.09        615,902.39             156.39%
                                                                               所致。

应交税费                  3,511,927.62       2,085,124.67             68.43%   主要是收入增加带来税费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627,159.32        1,785,699.56            -64.88%   主要是支付上年服务费所致。

递延收益                  7,192,000.00       3,220,000.00            123.35%   主要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主要是进行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增加带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55,141.30                    -
                                                                               来暂时性差异所致。

2、利润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51,861,361.20    104,378,032.34              45.49%   主要是公司按照年初计划有序推进工

                                                                                                                          6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产品销量稳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47,906,317.98     31,402,564.59              52.56%   主要是产品销量稳步增长所致。

税金及附加                3,073,477.90       1,122,095.56            173.91%   主要是缴纳办公大楼房产税所致。

                                                                               主要是区域和销量增加导致销售投入
销售费用                 14,890,921.75     10,358,343.68              43.76%
                                                                               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                 52,125,684.81     35,404,563.52              47.23%   主要是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83,971.47      -1,376,967.24            -86.64%   主要是银行理财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导致计
资产减值损失               794,787.51          -25,788.32           3181.97%   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上期存货跌价
                                                                               准备冲减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                                                                 主 要 是 持有 的股 票 公 允价 值增 加 所
                         13,034,275.32
益                                                                             致。

投资收益                 20,129,707.28                                         主要是证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主要是按照准则要求,增值税税收返
其他收益                  7,237,579.99
                                                                               还列入其他收益所致。

                                                                               主要是按照准则要求,增值税税收返
营业外收入                3,959,535.47     14,038,268.34             -71.79%
                                                                               还列入其他收益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1-9 月           增减                        变动原因

销售商品、提供劳                                                               主要是销售收入增加带来销售回款增
                        150,149,079.66    112,153,948.69              33.88%
务收到的现金                                                                   加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37,579.99     11,878,176.61             -39.07%   主要是增值税返还期数较同期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
                           3960660.37        2,160,138.07             83.35%   主要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为职工支付的现           57,154,169.41     32,760,544.37              74.46%   主要是研发人员数量大幅增加所致。
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                                                                 主 要 是 研发 投入 和 销 售投 入增 加 所
                          15538422.39      10,318,632.22              50.59%
活动有关的现金                                                                 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
                        105,483,736.18                    -                    主要是收回银行理财投资本金所致。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主要是收到证券投资收益和股票分红
                         19,771,130.05                    -
到的现金                                                                       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7,292,404.95                    -                    主要是从事证券投资所致。




                                                                                                                          7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上海玲隆鲸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份额以及本人
                                  通过玲隆鲸投资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
                                  要求发行人或者玲隆鲸投资回购该前述股份或份额。
                                  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
                                  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
                                  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有的前述锁定股份
                                  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
                                  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
首次公开发行
                         股份限售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或再融资时所    汤同奎                                                                                 正常履行
                         承诺     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同时,作 月 19 日   容
作承诺
                                  为发行人的董事长,在遵守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
                                  的前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于
                                  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
                                  将不超过本人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
                                  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
                                  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
                                  应调整后的价格。5、不论本人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
                                  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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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前述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
                    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
                    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
         股份限售 价格。3、同时,作为发行人的副董事长及总经理,在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郑之开                                                                                       正常履行
         承诺       遵守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进一步 月 19 日     容
                    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于股份锁定期结束后),本
                    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以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4、自锁定期
                    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
                    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不论本人
                    在发行人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
                    人处离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前述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胡小琴              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                          正常履行
         承诺                                                          月 19 日   容
                    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若发行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
                    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
                    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
                    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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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
                 的价格。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发
                 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
                 求发行人回购该前述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
上海玲           本合伙企业所持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
隆鲸投           长 6 个月,即锁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资管理 股份限售 42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正常履行
合伙企 承诺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 月 19 日    容
业(有限         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
合伙)           月内,若本合伙企业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则本合伙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合伙企业减持前述股
                 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合伙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及上
                 市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部分股份除外),也不要求发行人
                 回购该前述股份。2、当首次出现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人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则本人所持
                 有的前述锁定股份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即锁
牟凤林、         定期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若发行
        股份限售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宋秀龙、         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正常履行
        承诺                                                      月 19 日 容
赵东京           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3、同时,在遵守前述第 1 项和第 2 项承诺的前
                 提下,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于股份
                 锁定期结束后),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数量将不
                 超过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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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人管理本人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
                    人上市之日起第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以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
                    起 24 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
                    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则
                    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5、不论本人在发行人
                    处的职务是否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是否从发行人处离
                    职,本人均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一、自本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
                    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格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回购等股本
                    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预案启动条件"),本公司
                    承诺将依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上海维              二、当根据《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需实施回购公司
宏电子              股份的情况下,本公司承诺将按照如下程序及要求实
         IPO 稳定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科技股              施相关回购股份之事宜:1、本公司应在预案启动条件                            正常履行
         股价承诺                                                        月 19 日   容
份有限              满足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
公司                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
                    施。2、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后,
                    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
                    案手续。3、本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回购股份的方
                    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
                    方式。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启
                    动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
                    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
                    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
                    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公司将继续按照
                    《股价稳定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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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
                   额的 2%,和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
                   计不超过本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8%。超过上述标
                   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
                   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
                   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5、若
                   本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措施之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
                   预案启动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前述稳定股
                   价的措施。三、倘若本公司未按照《股价稳定预案》
                   执行稳定股价之措施,则本公司应遵照其签署的《针
                   对在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
                   函》之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

                   一、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格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增持等股本
                   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预案启动条件"),本人承
                   诺将依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
                   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二、
                   当根据《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需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按照如下程序及要求实施相关
汤同奎、IPO 股价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增持股份之事宜:1、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                            正常履行
郑之开 稳定承诺                                                         月 19 日   容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应在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
                   满足后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披露前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后,
                   本人将依照《股价稳定预案》实施股份增持。2、本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公司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增持的方式为集中竞
                   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3、若
                   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
                   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
                   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
                   《股价稳定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
                   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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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20%,和单一年度用以稳
                   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
                   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
                   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若下一年度
                   继续出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
                   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
                   分红金额。4、本人可选择与公司及另一位实际控制人
                   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本人实
                   施增持股份的措施之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启动
                   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前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倘若本人未按照《股价稳定预案》执行稳定股价
                   之措施,则本人应遵照其签署的《针对在上海维宏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之要求承担
                   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施。四、倘若董事(不包
                   括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股
                   价稳定预案》执行稳定股价之措施,则本人应当遵照
                   《股价稳定预案》第五条之要求以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身份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一、自公司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
                   司股份总数,下同)的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
                   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格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格应
                   做相应调整),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增持等股本
                   变动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预案启动条件"),本人承
牟凤林、
                   诺将依据《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宋秀龙、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
赵东京、IPO 稳定                                                 2016 年 04 见承诺内
                 下简称"《股价稳定预案》")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二、                    正常履行
景梓森、股价承诺                                                 月 19 日 容
                 当根据《股价稳定预案》之规定需实施增持公司股份
张艳丽、
                 的情况下,本人承诺将按照如下程序及要求实施相关
韩雪冬
                 增持股份之事宜:1、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人应在预案启动条件满足,且
                   公司、实际控制人均已依照《股价稳定预案》的规定
                   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
                   施完毕后公司的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 5 个交易日
                   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
                   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前
                   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照方
                   案实施股份增持。2、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不超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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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10%,
                   增持的方式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份
                   的方式。3、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股价
                   稳定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
                   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
                   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
                   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并应遵循以
                   下原则: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
                   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
                   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和单一年度用以稳定
                   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
                   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
                   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股价稳定
                   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
                   定股价预案。4、若本人实施增持股份的措施之前公司
                   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启动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
                   施前述稳定股价的措施。三、倘若本人未按照《股价
                   稳定预案》执行稳定股价之措施,则本人应遵照其签
                   署的《针对在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
                   施之承诺函》之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采取相关后续措
                   施。

                   "1、本人目前未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业务相同或
                   相似的其他公司或者经济组织中担任职务。2、本人单
                   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
                   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承诺函
       关于同业
                   签署之日起,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
       竞争、关
                   人之一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汤同奎、联交易、                                                      2013 年 04
                   也不会:(1)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
郑之开 资金占用                                                       月 19 日
                   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
       方面的承
                   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
       诺
                   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
                   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
                   业务构成或者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

上海玲 关于同业 1、本合伙企业单独控制的及/或本合伙企业作为实际控
                                                                2013 年 04 见承诺内
隆鲸资 竞争、关 制人之一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                    正常履行
                                                                月 19 日 容
产管理 联交易、 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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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 资金占用 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业(有限 方面的承 活动。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合伙企业单独控
合伙) 诺          制的及/或本合伙企业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除发行
                   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也不会:(1)以任
                   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或活动;(2)以任何形式支持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
                   外的其它企业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
                   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业务或活动;(3)以其它方式介入任何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者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除前述承诺
                   之外,本合伙企业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
                   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
                   促使本合伙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
                   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将不利用发行人股东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
                   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本合伙企业对
                   因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1、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股和
                   (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
                   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2、倘若日后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所控股和
                   (或)参股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它企
                   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
                   易时,则本合伙企业将确保:1)实施关联交易之前,
                   双方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
                   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以及《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之要求的方式和程序履行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回避表决等);2)
                   关联交易价格将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
                   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
                   有公允性;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关联交易披露义务;4)保证不利用本合伙企业
                   在发行人中的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手段为本合伙企业
                   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发行人及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
                   益。

                   1、为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期持
                   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
汤同奎、股份减持                                                     2014 年 05 见承诺内
                   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                          正常履行
郑之开 承诺                                                          月 21 日   容
                   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预计在锁
                   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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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
                  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若本人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1、为持续地分享发行人的经营成果,本人具有长期持
                  有发行人股份之意向。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之股份的
                  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
                  持发行人之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预计在锁
                  定期届满后第一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
         股份减持 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总额的 2015 年 03 见承诺内
胡小琴                                                                                 正常履行
         承诺     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月 06 日    容
                  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发行人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3、若本人拟减持发
                  行人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人的职
                  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5、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汤同奎、                                                        2013 年 04 见承诺内
        其他承诺 控制人除作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身份出具前述各                     正常履行
郑之开                                                          月 19 日 容
                 项承诺以外,进一步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且不会侵占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上述承诺出具之日
                  至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
                  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述规定时,
                  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公司、汤 其他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2013 年 04 见承诺内 正常履行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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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奎、郑              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 月 19 日     容
之开、牟              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
凤林、宋              的法律责任。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
秀龙、景              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梓森、张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
艳丽、余              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
坚、黄                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购回本人在发
辉、任建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1)
标、赵东              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人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已完成
京、韩雪              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本人将基于发售原限
冬、张珊              售股份所获之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
珊、陈                日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
豫、乔梅              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
娟                    发生于本人公开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已完成上市交易之
                      后,则本人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人公开发售的全部
                      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或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以孰高者为准)。发行
                      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
                      调整。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出现前述第 2 点
                      所述之情形,则本人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原限售
                      股份购回的同时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促使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同时实施公开发售股份的其他相关股东依法回购
                      其已转让的剩余全部原限售股份。4、若《招股说明书》
                      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1)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
                      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
                      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2)本人
                      将积极与发行人、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
                      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
                      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上述承诺内容系本
                      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的、
汤同奎;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承诺减 2013 年 04 见承诺内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郑之开                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2、倘 月 19 日    容
                      若日后本人单独控制的及/或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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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企业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时,则本
                                 人将确保:1)实施关联交易之前,双方将依照市场规
                                 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
                                 及发行人《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内部制度之要求的方式和程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回避表决等);2)关联交易价格将依
                                 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
                                 的价格确定,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3)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披
                                 露义务;4)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发行人中的地位,通过
                                 关联交易手段为本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发行人及
                                 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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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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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842,698.70                      57,614,784.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69,417,437.31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426,319.94                       5,781,303.52

    应收账款                                                 23,512,004.22                      18,050,059.02

    预付款项                                                     3,466,485.25                     695,004.2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71,177.45                    1,588,154.0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1,672,295.81                      33,147,723.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0,537,391.41                   212,417,512.42

流动资产合计                                                390,245,810.09                   329,294,541.5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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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20,097,861.92                     10,254,178.72

    固定资产                             104,446,556.33                    114,938,388.61

    在建工程                               6,138,609.1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926,536.91                      8,162,326.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81,075.50                       136,79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7,582.03                       792,563.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398,221.87                    134,284,250.34

资产总计                                 530,644,031.96                    463,578,791.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028,916.17                      9,065,064.12

    预收款项                               1,579,138.09                       615,902.3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092,904.18                      8,304,052.96

    应交税费                               3,511,927.62                      2,085,124.67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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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27,159.32                      1,785,699.56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840,045.38                     21,855,843.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92,000.00                      3,2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55,141.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147,141.30                      3,220,000.00

负债合计                          30,987,186.68                     25,075,843.7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820,000.00                     56,8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134,648.21                    200,134,648.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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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3,954,574.81                     23,954,574.8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18,747,622.26                  157,593,725.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656,845.28                  438,502,948.14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656,845.28                  438,502,948.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0,644,031.96                  463,578,791.84


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震棚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96,650.32                     56,857,744.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69,417,437.31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058,409.35                      5,781,303.52

    应收账款                                                    24,536,496.95                     18,050,059.02

    预付款项                                                     3,389,421.15                       695,004.2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61,177.45                      1,588,154.09

    存货                                                        31,606,754.49                     33,147,723.8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0,537,391.41                  212,417,512.42

流动资产合计                                                   380,303,738.43                  328,537,501.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800,000.00                      8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0,097,861.92                     10,254,178.7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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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104,446,556.33                    114,938,388.61

    在建工程                                 6,138,609.1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926,536.91                      8,162,326.6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94,339.64                       136,792.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07,582.03                       792,563.9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1,011,486.01                    135,084,250.34

资产总计                                   521,315,224.44                    463,621,752.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028,916.17                      9,065,064.12

    预收款项                                 1,348,198.09                       615,902.39

    应付职工薪酬                             6,848,641.67                      8,196,451.16

    应交税费                                 2,799,155.58                      2,076,328.9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88,584.29                      1,776,086.3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0,613,495.80                     21,729,832.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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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192,000.00                     3,22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55,141.3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147,141.30                     3,220,000.00

负债合计                                       29,760,637.10                    24,949,832.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6,820,000.00                    56,82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00,134,648.21                   200,134,648.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3,954,574.81                    23,954,574.81

    未分配利润                                210,645,364.32                   157,762,696.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1,554,587.34                   438,671,919.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1,315,224.44                   463,621,752.10


3、合并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3,042,571.24                        33,986,312.86

    其中:营业收入                         53,042,571.24                        33,986,312.8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2,126,406.77                        25,390,057.2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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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营业成本                     17,988,739.45                         10,125,420.0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88,965.33                           292,664.93

             销售费用                   4,834,053.68                          3,035,281.34

             管理费用                  18,894,600.17                         13,424,169.20

             财务费用                      18,876.32                           -681,902.24

             资产减值损失                 -98,828.18                           -805,57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920,468.57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087,846.75                                  0.00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3,013,647.70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938,127.49                          8,596,255.64

    加:营业外收入                         32,800.00                          2,649,926.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2,970,927.49                         11,246,182.0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11,907.15                          2,694,184.2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9,859,020.34                          8,551,99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859,020.34                          8,551,997.7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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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9,859,020.34                         8,551,99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29,859,020.34                         8,551,997.7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5255                               0.15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5255                               0.15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汤同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之开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震棚


4、母公司本报告期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5,433,104.13                        33,986,312.86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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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营业成本                       17,989,159.14                         10,125,420.07

         税金及附加                       412,685.54                           292,664.93

         销售费用                       4,834,053.68                          3,035,281.34

         管理费用                      17,823,175.65                         13,423,705.20

         财务费用                          19,663.00                           -682,928.30

         资产减值损失                     -98,828.18                           -805,576.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5,920,468.57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061,390.86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435,054.73                          8,597,745.70

    加:营业外收入                         32,800.00                          2,649,926.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3,467,854.73                         11,247,672.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3,111,907.15                          2,694,184.2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0,355,947.58                          8,553,487.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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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20,355,947.58                        8,553,487.8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583                              0.15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3583                              0.1505


5、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1,861,361.20                      104,378,032.34

    其中:营业收入                               151,861,361.20                      104,378,032.3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18,607,218.48                       76,884,811.79

    其中:营业成本                                47,906,317.98                       31,402,564.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3,073,477.90                        1,122,095.56

           销售费用                               14,890,921.75                       10,358,343.68

           管理费用                               52,125,684.81                       35,404,563.52

           财务费用                                 -183,971.47                       -1,376,967.24

           资产减值损失                             794,787.51                           -25,788.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3,034,275.32
“-”号填列)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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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0,129,707.2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他收益                        7,237,579.9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3,655,705.31                         27,493,220.55

    加:营业外收入                      3,959,535.47                         14,038,268.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77,615,240.78                         41,531,488.8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454,264.08                          6,229,946.8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9,160,976.70                         35,301,54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160,976.70                         35,301,542.04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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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9,160,976.70                        35,301,542.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9,160,976.70                        35,301,542.0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2172                               0.68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2172                               0.684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6、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41,569,083.97                       104,378,032.34

    减:营业成本                                            48,129,541.42                        31,402,564.59

           税金及附加                                        2,967,467.43                         1,122,095.56

           销售费用                                         14,890,471.75                        10,358,343.68

           管理费用                                         50,157,928.60                        35,404,099.52

           财务费用                                           -182,547.31                        -1,377,993.30

           资产减值损失                                       794,787.51                            -25,788.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3,034,275.32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0,103,251.39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6,982,796.9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931,758.22                        27,494,710.61

    加:营业外收入                                           3,958,482.81                        14,038,268.3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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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8,890,241.03                       41,532,978.95
列)

    减:所得税费用                                  8,000,493.30                        6,229,946.8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889,747.73                       35,303,032.1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889,747.73                       35,303,032.1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0716                              0.68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1.0716                              0.6846


7、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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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0,149,079.66                        112,153,948.6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7,237,579.99                         11,878,176.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60,660.37                          2,160,13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347,320.02                        126,192,263.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086,580.75                         51,406,437.02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7,154,169.41                         32,760,544.3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23,674.99                         20,569,709.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538,422.39                         10,318,632.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902,847.54                        115,055,323.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44,472.48                         11,136,940.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483,736.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771,130.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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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131.49                          1,241,227.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817,997.72                          1,241,227.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838,622.43                          9,203,415.4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7,292,404.95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131,027.38                          9,203,41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13,029.66                        -7,962,187.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7,220,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20,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007,079.56                          9,318,477.0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8,29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7,079.56                         16,846,76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7,079.56                       200,373,431.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3,551.15                             15,405.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0,772,085.59                       203,563,589.2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7,614,784.29                         57,882,893.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842,698.70                        261,446,482.47


8、母公司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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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8,102,079.52                      112,153,948.69

     收到的税费返还                                6,982,796.94                       11,878,176.6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58,482.81                        2,160,091.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043,359.27                      126,192,217.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8,086,580.75                       51,406,437.0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5,796,785.57                       32,760,544.37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28,812.87                       20,569,596.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849,260.35                       10,317,208.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9,261,439.54                      115,053,78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781,919.73                       11,138,430.2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5,483,736.1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744,674.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63,131.49                         1,241,227.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5,791,541.83                        1,241,227.6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838,622.43                        9,203,415.44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7,292,404.9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200,000.00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131,027.38                        9,403,415.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339,485.55                       -8,162,187.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17,220,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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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7,220,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007,079.56                          9,318,477.08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528,291.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07,079.56                         16,846,76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07,079.56                       200,373,431.6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03,551.15                             15,405.21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9,461,094.23                       203,365,079.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6,857,744.55                         57,882,893.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396,650.32                        261,247,972.53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