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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小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6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公司股东
胡小琴女士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不超过 100,000 股本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0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2021 年 01 月 06 日,公司收到胡小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
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胡小琴女士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60,0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0/9/7        28.16      10,000     0.0110%

            集中竞价      2020/9/30        28.61      10,000     0.0110%

 胡小琴     集中竞价      2020/10/13       30.09      10,000     0.0110%
            集中竞价      2020/10/19       30.96      10,000     0.0110%
            集中竞价      2020/10/27       32.68      10,000     0.0110%
                   集中竞价       2020/11/4             34.86          10,000      0.0110%

           合    计                  --                     --         60,000      0.0660%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份                          例(%)                       例(%)
胡小琴                                3,600,000          3.9599       3,540,000         3.893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             900,000        0.9900         840,000         0.92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00,000          2.9699       2,700,000         2.9699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胡小琴女士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
 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
 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事项与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无关联性。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01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