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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宏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2022-07-25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东京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期
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320%。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后,减持数量同比例变更为 144,000 股。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该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
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
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7 月 25 日,赵东京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赵东京先生仍持有
公司股份 692,4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6347%。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但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实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