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0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
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
结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刘玉生
靳 明
陆幼江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