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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亚股份: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10-30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
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监事会对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我们认为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签字页)




周强华                    胡西安                   施高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