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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实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1 号楼
11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
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苏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志忠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志
忠先生因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其他职务。刘志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
于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志忠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
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志忠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推举张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公司独立董事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决定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
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