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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国创: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1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2-02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2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永东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
设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智能网联+智慧能源”的“双智”发展战略,开拓公司发展新
局面,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9 日与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智
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公司拟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投资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
体化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 50 亿元,分三期实
施。其中一期项目投资约 15 亿元,达产后可形成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配套
的年产 3GWh 动力/储能电池产能;二期、三期项目具体投资方案根据经营需要
以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另行审议批准为准。
    根据《协议》安排,拟由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下属投资平台与公司及其经
营团队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一期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其中公司认缴 6.5 亿元,持股比例 65%,为项目公司控股股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本次投资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签订智能网联与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
议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同时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对原经营范围进行重新表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
装备技术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
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储
能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
施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建筑智
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第一类增值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的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范围的增加;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系统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软件开发;网络
集成、云计算大数据研发与服务;计算机软    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
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
电子和信息及其他新技术研发、转让及产品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
生产、销售;自动控制、安全防范、智能楼    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
宇、智能交通、公路交通机电工程和建筑智    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
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智能汽车相关的技    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术及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运营服务;互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5G 通信技术服务;工业
联网技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    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云
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    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
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仅限互联    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
网信息服务)业务;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批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
发与零售;信息工程咨询、监理、培训及服    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
务。上述产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储能技
                                          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
                                          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
                                          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 1%以上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等主体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求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
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股东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集股东权利。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公开征
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   集股东权利。
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或者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
                                         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最终修改的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的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尚需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