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08-10
证券代码:300522 证券简称:世名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7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鉴于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专户后的总股本179,211,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179,211,72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故董事会根据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股票数量进
行调整,解除限售股票数量由1,125,000股调整为1,687,500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8月12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涉及的激励对象为3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1,687,5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70,268,605
股的0.6244%。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根据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19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世名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3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等公示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公
告了《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
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7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24元/股,授予日为2019年6月26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为2019年7月22日。
7、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
明
1、第二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
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
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6月26日,上市日期为2019年7
月2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0年7月22日届满;
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1年7月22日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批次 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减持承诺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自限售期满之日起
自限制性股票授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6个月内不减持获
第一批次 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 授的该批次股权激
起12个月。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励股份。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自限售期满之日起
自限制性股票授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 36个月内不减持获
第二批次 予登记完成之日 50%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授的该批次股权激
起24个月。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励股份。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8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公司在 2019-2020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年度业绩考 润为 63,235,336.77 元(其中无股权激励
核目标如下所示: 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2020 年扣除
第二个批次,以 2018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5%。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96,132,656.38 元(其中无股权激励计划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因此,相比于 2018
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年,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增长率为 52.0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
S≥80 80>S≥70 70>S≥60 60>S
核结果(S) 本期解锁的 3 名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
个人解除限售比 2020 年度绩效考核,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100% 80% 60% 0
例(N) 均为 S≥80,本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激励对象考核当
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之和。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1、本次可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 名。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87,5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70,268,605 股的 0.6244%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占股本
(万股) (万股) 总额的比例
1 陈今 董事、总裁 112.5 56.25 0.208%
2 王岩 副总裁、财务总监 112.5 56.25 0.208%
3 杜长森 副总裁 112.5 56.25 0.208%
合计 337.5 168.75 0.624%
注:上述人员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本次变动股份
(单位:股) 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87,623,826 32.42% -1,687,500 85,936,326 31.8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82,644,779 67.58% 1,687,500 184,332,279 68.20%
三、股份总数 270,268,605 100% 0 270,268,605 100%
备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2、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及比例,已扣除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三个解除限售股份 705,000 股。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