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19-110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思软件”)
日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99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18,211,201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449,998,776.7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36,279,474.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
账,且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
(2019)验字 I-003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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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
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
集资金。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和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金金额
1 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系统开发项目 博思软件 21,700.54 19,010.01
2 政府采购平台开发项目 博思软件 12,498.86 10,613.20
3 智慧城市电子缴款平台开发项目 博思软件 10,000.09 8,536.63
4 财政及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发项目 博思软件 5,874.71 5,468.11
合计 50,074.20 43,627.95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到账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4、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的支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
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使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
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 4.35%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48.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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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
作。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的支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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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满
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不超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
见等资料,针对博思软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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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博思软件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