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潜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21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三号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
中 1 名为职工监事代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耀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及公示情况说明》中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离职取消其资格及 12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3 万股。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17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5 名调整为 80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量由 178 万股调整为 165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备忘录第 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备忘录第 8 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以及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授予 80 名激励对象 1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除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其资格及 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证券代码:300526 证券简称:中潜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8 号》以及公司《激励计
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并同意向
8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16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2.66 元/股。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中潜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潜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