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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应急: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国应急          公告编号:2019-07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512 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阳光大
道 5 号)。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皓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597,423,38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5.37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35,523,6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7.66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61,899,71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71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2,111,07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1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94,8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2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1,916,2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927%。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7,405,2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 18,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92,9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6%;反对 18,0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指派罗运红律师、夏凯昕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