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独立董事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7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对实际情况进行谨慎核查,我们一致认为: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2.《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
好,运营管理合规,风险水平可控,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要求,未发
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
的关联存贷款等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评估报告。
3.《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预案》进一步
规范了公司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关联交易,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
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证资金的流动性、盈利
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风险预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铁民 马金声 徐敏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