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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冰川网络: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300533          证券简称:冰川网络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1-007)。
    3.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2 月 1 日,公
司披露《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4.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5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3,400 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 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意见 》。

    7.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相应报告,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需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40 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上述 41 名激励
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6,000 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
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66,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激励对象中共 40 名激励对
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上述 41 名原激
励对象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
格,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6,000 股。该事项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归属及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所需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于 2022 年 3 月 2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符
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
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