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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2020-12-14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涉及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1947号
                             (共一册    第一册)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2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一、       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
      二、       评估目的......................................................................................................................... 6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6
      四、       价值类型....................................................................................................................... 15
      五、       评估基准日................................................................................................................... 16
      六、       评估依据....................................................................................................................... 16
      七、       评估方法....................................................................................................................... 18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25
      九、       评估假设....................................................................................................................... 26
      十、       评估结论....................................................................................................................... 29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32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5
      十三、 评估报告日................................................................................................................... 3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37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
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不承担责任。
       三、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
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六、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
准则,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
任。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947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
       二、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东莞
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
评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过希格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出具希沪分审字(2020)0287 号审计报
告。
       三、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0 年 10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
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444.39 万元,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1,840.00 万元,增值额为 3,284.39 万元,增值率为 227.39%。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
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内,
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评
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947 号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
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
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经济行为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0 年 10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 委托人
     公司名称: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住所: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经营场所: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注册资本:19302.758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05-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84366544H
     经营范围: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油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
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无。

     (三)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报告使用人
     除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
告使用人为履行相关职责可以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



      二、 评估目的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股权,特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评估,为本次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相关财务数据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

     (一) 评估对象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对象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
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被评估单位概况】
    1、 公司登记事项
     公司名称: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新马路 163 号
     经营场所: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新马路 163 号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03-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UMQNC7A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批发(不设储存):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
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历史沿革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2 日由 6 个自然人和深圳
市中泰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初始投资时,公司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黄继宏                                                 1,020.00          51.00
    深圳市中泰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620.00           31.00
    裴祥宇                                                  200.00           10.00
    蒋传政                                                  100.00            5.00
    蒋斌                                                      30.00           1.50
    徐桂有                                                    20.00           1.00
    田秀丽                                                    10.00           0.50
    合计                                                   2,000.00          100.00


     2016 年 8 月,深圳市中泰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31.00%的股权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转让给股东黄继宏。
       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黄继宏                                                     1,640.00          82.62
裴祥宇                                                      200.00           10.00
蒋传政                                                      100.00            5.00
蒋斌                                                          30.00           1.50
徐桂有                                                        20.00           1.00
田秀丽                                                        10.00           0.50
                   合计                                    2,000.00          100.00


        2018 年 12 月,根据公司决议,变更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
变更为 5,000.00 万元,所增注册资本全部由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金额为 3,000.00 万元。
       变更后,公司股东出资及持股比例如下表: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黄继宏                                                    1,640.00            32.80
裴祥宇                                                     200.00             4.00
蒋传政                                                     100.00             2.00
蒋斌                                                         30.00            0.60
徐桂有                                                       20.00            0.40
田秀丽                                                       10.00            0.20
                  合计                                    5,000.00           100.00


       3、 股权结构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持股比例%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黄继宏                                                    1,640.00            32.80
裴祥宇                                                     200.00             4.00
蒋传政                                                     100.00             2.00
蒋斌                                                         30.00            0.60
徐桂有                                                       20.00            0.40
田秀丽                                                       10.00            0.20
                  合计                                    5,000.00           100.00


    4、 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概况
       (1)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园路 218 号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02-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24MA4LBKJB94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实缴资本              持股比例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100%

                     合   计                                 1,000.00          100%


       ③财务状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近三年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836.18            4,220.57            5,929.58
非流动资产                                    1,933.34            1,636.88              819.82
  固定资产净额                                1,302.64            1,283.99              595.64
  在建工程                                                          312.57              224.18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7,769.52            5,857.45            6,749.40
流动负债                                      7,254.93            4,225.12            4,982.76
非流动负债                                                          600.00              600.00
           负债合计                           7,254.93            4,825.12            5,582.76
          所有者权益                            514.59            1,032.33            1,166.64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230.57            5,284.12          4,078.08
减:营业成本                               6,638.74            4,895.15          3,811.80
    税金及附加                                   4.09               4.25              0.58
    销售费用                                  133.40               18.18              5.49
    管理费用                                  913.49             360.02            404.64
    研发费用                                  426.42
    财务费用                                   41.25                42.56               41.39
    资产减值损失                              102.54              -402.99
加:其他收益                                  106.14                66.59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三、营业利润                                  -496.80             433.54              -185.83
    加:营业外收入                               0.32                                  396.67
    减:营业外支出                                                                      30.00
四、利润总额                                  -496.48             433.54               180.84
    减:所得税费用                              21.26             105.07                 4.12
五、净利润                                    -517.74             328.47               176.72
    以上 2019 年-2020 年 1-10 月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并
出具了希沪分审字(2020)0287 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湖南元和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元和审字(2019)第 05-D025 号。

     (2)江西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①注册情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0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司名称:江西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与纬五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黄继宏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11-1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3MA36X80L1F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锂电池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锂电池材料
研发;货物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②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③财务状况
     企业近三年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0.26               692.00              1,175.92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0.26                692.00              1,175.92
流动负债                                     0.01                691.74              1,176.26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0.01                671.74              1,176.26
        所有者权益                           0.25                  0.27                 -0.34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减:营业成本                                  0.02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0.00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0.02                   -0.25                -0.03
      资产减值损失                                                   -0.37                 0.37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0.02                    0.62                -0.34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                                 -0.02                    0.62                -0.34
    减:所得税费用                                                    0.02
五、净利润                                   -0.02                    0.60                -0.34


    5、 财务状况
     企业(单体)近三年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720.72              4,547.97            5,206.97
非流动资产                                    1,455.91              1,523.09            1,635.50
  固定资产                                      400.37                487.83              597.71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3,176.62              6,071.05            6,842.47
流动负债                                      4,621.01              7,181.94           11,714.82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4,621.01              7,181.94           11,714.82
          所有者权益                         -1,444.39             -1,110.89           -4,872.35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2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338.24            3,037.83             6,825.51
减:营业成本                               1,066.47            2,763.76             7,015.40
    税金及附加                                   2.78               8.12                 1.99
    销售费用                                  118.96             126.72                 98.49
    管理费用                                  310.23             323.96               306.15
    研发费用                                  131.31             184.65               314.18
    财务费用                                   73.69               38.94                31.44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其他收益                                     6.30                5.43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三、营业利润                                  -380.49            -128.50              -189.89
    加:营业外收入                              63.41           2,082.40                85.48
    减:营业外支出                               0.46               7.33             2,129.73
四、利润总额                                  -317.53           1,946.57            -2,234.14
    减:所得税费用                              15.97             185.11
五、净利润                                    -333.50           1,761.46            -2,234.14
    注:以上 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东莞市明德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明德审字[2019]
第 200437 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以上 2019-2020 年 10 月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并出具了希沪分审字(2020)0287 号标准无保留德审计报告。

     企业(合并)近两年的资产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                  2020 年 10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549.15            4,483.76           14,280.11
非流动资产                                    2,389.25            2,159.97             2,581.6
  固定资产                                    1,703.02            1,771.81            1,408.01
  在建工程                                                          317.29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7,938.39            6,643.73           16,861.71
流动负债                                      9,867.94            7,122.02           20,470.55
非流动负债                                                          600.00              600.00
           负债合计                           9,867.94            7,722.02           21,070.55
          所有者权益                         -1,929.55           -1,078.29           -4,208.84

     损益状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7,883.47            4,273.67          8,536.16
减:营业成本                               8,749.09            4,717.79          8,441.31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     目                  2020 年 1-10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税金及附加                                   6.87              12.37              3.47
    销售费用                                  252.36             144.91             111.07
    管理费用                                  797.30             496.89             851.07
    研发费用                                  557.74             371.74
    财务费用                                  114.96               81.25                195.76
    资产减值损失                             -124.25             487.95               5,912.88
加:其他收益                                  112.44               72.02                407.51
    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三、营业利润                                 -877.30              115.85              -6,979.39
    加:营业外收入                             63.73            2,082.40                  32.78
    减:营业外支出                              0.46                7.33               2,635.71
四、利润总额                                 -814.03            2,190.92              -9,174.81
    减:所得税费用                             37.23              290.19                 -35.27
五、净利润                                   -851.26            1,900.73              -9,139.53
    注:以上 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以上 2019-2020 年 10 月财务数据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并出具了希沪分审字(2020)0287 号标准无保留德审计报告。




     (二)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经济行为之目的所涉及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评
估基准日申报的所有资产和相关负债。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
日财务报表经过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出具希沪
分审字(2020)0287 号审计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
评估范围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444.39 万元,评估范围内各类资产及负债
的账面价值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720.72
非流动资产                                                                              1,455.91
其中: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0.37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3,176.62
流动负债                                                                           4,621.01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4,621.01
                       所有者权益                                                  -1,444.39


     (三) 企业申报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经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报,评估
人员核实的表外无形资产共 46 项,其中 10 项发明专利、30 项实用新型专利、1
项域名使用权、1 项作品著作权、4 项软件著作权;其中 19 项属于母公司东莞市
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四) 引用其他机构报告
     无。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同时考虑价值类型与
评估假设的相关性等,确定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的定义: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
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 2020 年 10 月 31 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根据相关经济行为的安排,本着有利于保证评
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经委托人
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的。



      六、 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我们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
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 年 7 月 2 日第 12 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1 次会议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 13 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6 次会议通过);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 年 3 月 16 日第 10 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 5 次会议通过);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 年 2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的决定》修正);
     5、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6 号
令);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 年 12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 年 2 月 26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6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8、 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 准则依据
     1、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2017 年 8 月 23 日,财资【2017】43 号);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 号);
     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
     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
     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 号);
     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 号);
     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 号);
     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 号);
     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 号);
     10、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 号);
     11、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 号);
     12、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 号);
     13、 《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 号);
     14、 《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 号)。

     (三) 权属依据
     1、 专利、著作权(版权)证书;
     2、 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记账凭证;
     3、 固定资产台账、记账凭证等;
     4、 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四) 取价参考依据
     1、企业提供的资料
     (1) 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 企业提供的资产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
     (3) 企业填报的未来收益预测表。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7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1)基准日有效的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表;
     (2)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日汇率中间价。
     3、资产评估机构收集的资料
     (1)Wind 资讯金融数据库;
     (2)评估专业人员现场勘查记录资料;
     (3)评估专业人员自行搜集的与评估相关资料;
     (4) 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其他资料。



      七、 评估方法

     (一) 评估方法的选择
     1、评估方法选择的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第十六条,“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
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
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
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七条,“执行企业价值评估
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
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十八条,“对于适合采用不同
评估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
行评估。”
     2、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收益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结合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8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股利折现法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
用于缺乏控制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被评估单
位所处行业、经营模式、资本结构、发展趋势等,恰当选择现金流折现模型。
     (2)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所获取
可比企业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可收集到的可比企业数量,考虑市
场法的适用性。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
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
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3)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当存在对评估对象价值有重大影响且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产或者负债
时,应当考虑资产基础法的适用性。
     3、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项目三种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1)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未来收益期限可以预计、
未来经营收益可以预测量化、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衡量,具备采
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因此,本项目选用收益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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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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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可比的同行业
上市公司不满足数量条件、同时同行业市场交易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因
此,本项目不适用于市场法。
     (3)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考虑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负债能够履行现场勘查程序、并满足评定估算的资
料要求,因此,本项目选用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综上,本次评估我们选取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二) 评估方法具体操作思路
     1、收益法评估操作思路
     我们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对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价值进行估
算,具体方法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以被评估单位收益期企业自由现金
流为基础,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加总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价值。
     在得出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基础上,加上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
减去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价值,得出被评估单位企业整体价值,之后减去付息
债务价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中,需要进一步解释的事项如下:
     (1)企业自由现金流(FCFF)的计算
     FCFF=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扣税后-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追
                                      加
     (2)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的计算
     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n
                   Fi                Fn  (1  g)
     P      (1  r)
           i 1
                         i
                             
                                (r  g)  (1  r)n
     其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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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Fn: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DE              DE
     其中: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被评估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K e  R f  MRP    R c
                      其中:Rf:无风险报酬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有风险系数。
     (3)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范围包括长期股权投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的价值等于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
产价值之和。
     ①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划分为两类,一类为经营性资产,第二类为非
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是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资产,其进一步划分为有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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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产和无效资产,有效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在使用或者未来将使用的资产,无效
资产又称为溢余资产,指为经营目的所持有,但在评估基准日未使用或者可以预
测的未来不会使用的资产。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定义具体如下:
     溢余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经营性需要、但于企业特定时期,与企业收益无
直接关系、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通过对被评估单位的资产配置状况与
企业收益状况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判断被评估单位是
否存在溢余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指企业持有目的为非经营性所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
关系的资产,如供股东自己居住的房产、供股东自用的汽车、工业制造企业短期
股票债券投资、与企业主营业务无关的关联公司往来款项等。
     溢余资产价值和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估算以资产特点为基础,采用不同的评
估方法确定其价值。
     (4)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
     非经营性、溢余负债的范围包括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负债,相应的非经营性、
溢余负债的价值等于溢余负债与非经营性负债的价值之和。
     (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主营业务价值+非经营性、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溢
余负债价值
     2、资产基础法评估操作思路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
益进行了评估,即首先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各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加
总并扣除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应当承担的负债,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
评估值。
     具体各类资产和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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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对于币种为人民币的货币资金,
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2)其他债权性资产:主要是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分析
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并对主要债务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作重点调
查了解,在核实的基础上,以可收回金额作为评估值。
      (3)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
价格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抽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产成品,根
据销售价格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
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4)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企业待抵扣增值税,通过查阅纳税申报表、明细账等
进行核实,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位评估值。
      (5)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下属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2 家,全部为全资控
股子公司。被投资单位名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评估方法
  1      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基础法
  2      江西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基础法
      对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
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6)机器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机器设备
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
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
经济性陈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估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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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法主要针对使用时间较长的在用电脑等电子设备,采用类似设备市场交
易价格比较后确定评估值。
     (7)其他无形资产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其他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及域名等。
     专利: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市场
调查,收集阅读了有关资料,向财务人员、技术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了解无形资
产的使用情况,根据专利权的特点采用收益法作为专利权评估的基本方法。
     域名: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验证,确定
了域名的权属情况及使用情况,以成本法作为域名评估的基本方法,根据网络及
市场询价来确定域名的评估值。
     (8)长期待摊费用
     考虑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具体资产范围,本次评估成本法。
     计算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重置全价采用价格指数调整法测算。价格指数调整法是根据已掌握
的同类资产各期的价格指数,依据资产建成购置时间至基准日期间各期价格指数
计算出指数调整系数,原始造价或原值购置价乘以调整系数计算价格,根据
WIND 数据进行相关计算。
     重置全价=原始发生额×指数调整系数
     2)成新率
     根据经济使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确定成新率。
     成新率=(经济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
     (9)负债
     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
等。资产评估师对企业的负债进行审查核实,在核实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企
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负债的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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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
序。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 明确业务基本事项
     与委托人就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目的、评
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需要批准经济
行为的审批情况、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
支付方式、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
协助等重要事项进行商讨,予以明确。

     (二) 订立业务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独
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以约定资产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事项。

     (三) 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评估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评估业务实施主
要过程、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

     (四) 进行评估现场调查
     1、 指导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清查资产、准备涉及评估对象和
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 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形,选择适当的方式,通过询问、函证、核对、
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对不宜进行逐项调查的,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3、 对被评估单位收益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专业人员主要通过收集、分析企
业历史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规划以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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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资料,从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
事方获取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采取适合的方式进行核查验证,
核查验证的方式通常包括观察、询问、书面审查、 实地调查、查询、 函证、复
核等。

     (六) 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1、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
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2、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
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七) 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1、 评估专业人员在评定、估算后,形成初步评估结论,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2、 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
核;
     3、 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
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对沟通情况进行独立分析并决定是
否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调整;
     4、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完成以上评估程序后,向委托人出具并
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 评估假设
     在评估过程中,我们所依据和使用的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本前提,
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评估假设内容,以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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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基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负债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
产评估师根据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
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
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
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指资产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
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
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将保持持续经营,并在经营方式上与现
时保持一致。

     (二) 一般假设
     1、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未来收益期被评估单位经营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违法;
     3、 除评估基准日政府已经颁布和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
的法律、法规外,假设收益期内与被评估单位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发生重大
变化;
     4、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经营所涉及的汇率、利率、税赋及通货膨
胀等因素的变化不对其收益期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考虑利率在评估基准日至
报告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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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不可抗拒、不可预见事
件;
     6、 针对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和经营情况,假设被评
估单位及其资产在未来收益期持续经营并使用;
     7、 除已经颁布尚未实施的会计制度,假设未来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在重大方面保持一致,具有连续性和可比性;
     8、 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者是负责的,且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责任,在未来
收益期内被评估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基于评估基准日状况,不发生影响
其经营变动的重大变更,管理团队稳定发展,管理制度不发生影响其经营的重大
变动;
     9、 假设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可靠,不存在应提供
而未提供、评估专业人员已履行必要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
论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等;
     10、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发生对其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诉
讼、抵押、担保等事项。

     (三) 特定假设
       1、 除评估基准日有确切证据表明期后生产能力将发生变动的固定资产投
资外,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不进行影响其经营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以评估基准日状况进行估算;
       2、 本次评估不考虑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发生的对外股权投资项目对
其价值的影响;
       3、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与利润总额基本一
致,不存在重大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调整事项;
       4、 假设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运营,设备不超期服役;
       5、 假设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正常经济寿命,对其进行有序更
新。
       6、 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期经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发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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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出现年度某一时点集中确认收入的情形。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我们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评估
报告日后评估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我们不承担由于评估假设改变而推导出不同
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一)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过实施资产评估法定
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的评估结果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
评估范围内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3,176.62 万元,评估值 3,382.84 万元,增值额
为 206.22 万元,增值率为 6.49%;负债账面价值为 4,621.01 万元,评估值
4,621.01 万元,无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444.39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
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1,238.16 万元,增值额为 206.22 万
元,增值率为 14.28%。具体各类资产的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720.72        1,731.23           10.51           0.61
非流动资产                             1,455.91        1,651.61         195.71          13.44
其中: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          660.42         -339.58         -33.9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00.37          517.02          116.64          29.1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09.57          409.5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5.53            64.61           9.08          16.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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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3,176.62             3,382.84         206.22           6.49
流动负债                         4,621.01             4,621.01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4,621.01             4,621.01
        所有者权益              -1,444.39            -1,238.16         206.22          14.28
    (评估结论的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 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及其提供的各项历史
财务资料,结合企业的现状,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
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会同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技术人员,在持续经
营和评估假设成立的前提下合理预测未来年度的预测收益、折现率等指标,计算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840.00 万元,较
账面净资产-1,444.39 万元增值 3,284.39 万元,增值率 227.39%。

     (三) 评估结果分析及最终评估结论

     1、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 1,840.00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得
出的评估结果-1,238.16 万元,收益法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3,078.16 万元,
差异比例是 248.61%。
     采用两种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1)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
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
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
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
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两种评估方法估算出的评估结果对企业价值内涵对象解释不同,通常情况
下,企业拥有的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及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全部在资产基础法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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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估结果中反映。
     综上所述,由于两种评估方法价值标准、影响因素不同,从而造成两种评估
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
     2、最终评估结论选取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处行业为电解液行业,未来年度的收益可
以合理预测,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估算计量。
     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核心技术团队一直专注于电解液制造领域,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积累,在电解液方面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相较于企业的技
术、研发投入,企业实物资产投入相对较小,账面值比重不高,而企业的主要价
值除了实物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应包含企业所具有的技术优势、
产品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
     综上,收益法对于企业未来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的比较充分,收益
法更能客观、全面的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
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东莞市航盛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444.39 万元,在保
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840.00 万元,增值额
为 3,284.39 万元,增值率为 227.39%。

     (四) 评估结论有效期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自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30 日止。除本报告已披露的特别事项,在评估基准日后、使用有效期以
内,当经济行为发生时,如企业发展环境未发生影响其经营状况较大变化的情形,
评估结论在使用有效期内有效。
     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即使评估基准日至
经济行为发生日不到一年,评估报告的结论已经不能反映评估对象经济行为实现
日的价值,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或资产使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
方法对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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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当评估结论依据的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论产生明显影
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3)评估基准日后,资产状况、市场条件的变化,委托人在评估对象实际
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事项是指在已确定评估结论的前提下,资产评估师揭示在评估过程中已
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果,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
项。我们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关注特别事项对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的影
响。
       1、 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
的原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
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2、 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
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诉讼赔
偿等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 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得出的,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负责。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
评估师对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评估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4、 本评估结论中,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时的技术
参数和性能做技术检测,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
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了解设备使用情况及实地勘察
做出的判断。
       5、 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性因素:


起诉原因                                                                         目前进展情
                   原告               被告         起诉时间         案号
                                                                                     况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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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盛新能      广东朋昊鑫动力                                  一审已败
                                                               (2020)粤
            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能源有限公司                                  诉,已上诉,
                                                   2020-6-1    1972 民初
                                                                                11.25 日开
                                                               7071 号
                                                                                庭
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盛新能      深圳市鑫升新能                                  一审已败
                                                               (2020)粤
            源材料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                                      诉,已上诉,
                                                   2020-6-1    1972 民终
                                                                                11.25 日开
                                                               9912 号
                                                                                庭
合 同 纠    东莞市航盛新能      大连沃之厚化工                 (2019)粤
                                                                                已胜诉,强
            源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19-5-1    1972 民初
纷、诈骗                                                                        制执行
                                                               11246 号
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盛新能      东莞市池龙电子                 (2019)粤       破产清算,
            源材料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2019-3-1    1973 民初        已开第一次
                                                               6026 号          债权人会议
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盛新能      江西佳沃新能源                 (2019)赣       强制执行、
                                                   2019-1-1
            源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0502 破申 4 号   破产清算
合同纠纷    东莞市航盛新能      哈尔滨光宇电源                 M1162120862      网上申请立
                                                   2020-11-    1036( 网 上 立
            源材料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案中,待现
                                                   13
                                                               案编号)          场递交资料
合同纠纷    常熟聚和化学有      东莞市航盛新能                 (2020)粤
                                                   2020-11-                     一审,12 月
            限公司              源材料有限公司                 1972 民初
                                                   2                            16 日开庭
                                                               13284 号
合同纠纷    深圳沃特玛电池      东莞市航盛新能     2020-6-8    (2020)粤 03 民
                                                                                破产重整
            有限公司            源材料有限公司                 初 681 号
     本次评估未考虑后续诉讼事项解决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
响。
       6、 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
对象的关系:
     (1)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1 月受理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
任管理人(以下简称“深圳沃特玛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31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
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
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 ”。
     深圳沃特玛管理人认为上述三份“三方协议”,通过将陕西沃特玛、荆州沃
特玛、湖南沃特玛的债务转让给深圳沃特玛对东莞航盛的债权进行抵消的行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3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从事实和法律后果上导致深圳沃特玛放弃了对外债权,客观上导致可供债权人受
     偿的深圳沃特玛责任财产减少,属于第(五)项行为,有违公平清偿原则,应当
     予以撤销。
          2020 年,深圳沃特玛管理人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撤销以上三份“三方协议”,判令东莞航盛向深圳沃特玛管理人支付
     53,222,188.91 元债权。
          截至评估报告日,东莞航盛委托律师认为根据现有材料,东莞航盛占据比较
     主动的诉讼地位,但是不排除庭上对方提出新的证据等不确定因素的出现,具体
     需等庭审后再确认。由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诉讼事项对
     评估结论的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租赁事项:

    承租方        出租方            位置                用途           租金/月            租赁期限
东莞市航盛新能                东莞市大朗镇马      生产、仓库、办公、 88.000.00       2016/04/01-2025/1
                 叶佳杰
源材料有限公司                莲新马路 163 号     住宿               元                           2/30
                 长沙金洲
                              宁乡高新区亚洲
湖南航盛新能源   新诚开发                                                            2017/12/01-2022/1
                              北路以东、金水东    生产经营                  /
  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投资                                                                         1/30
                              路以北
                 有限公司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诉租赁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湖南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接受保证担保
     事项如下:
                                                借款
      担保单位名称        借款日    到期日             借款合同号     担保合同号      放款银行
                                                方式
      江苏广信感光                                     272020201     DB2720012      长沙银行股
                          2020-6-   2021-6-     保证
      新材料股份有                                     001001817     020062800      份有限公司
                              23        23      借款
          限公司                                          000           8414        宁乡支行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诉担保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7、 资产评估师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
     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的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与被评估
     单位管理层多次讨论,经被评估单位调整和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
     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及主要假设。资产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审慎利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用,不应被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8、 本次评估未考虑控股权及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9、 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10、评估结论在评估假设前提条件下成立,并限于此次评估目的使用。当
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依赖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评估专业人员将不承担由于
前提条件和评估依据出现重大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 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由评估报告
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2、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
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3、 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4、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5、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
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三、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20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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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签字盖章页丨此页无正文】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                               中国北京




资产评估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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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持有的东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一、 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二、 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四、 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五、 评估师承诺函

     六、 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备案文件

     七、 签名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八、 委托评估合同

     九、 资产评估汇总表或明细表

     十、 资产账面价值与评估结论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