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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信材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9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
下进行,且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长生                      王   涛                       陈   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