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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9  

                                    证券代码:300540 证券简称:深冷股份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罗晓勇先生、周荣先生、陈毅先生、吴旭睿女士为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股东大会取得表决结果后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原董事长谢乐敏先生
召集,并于 2021 年 2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方式向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拟任
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罗晓勇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程序、议事规则、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谢乐敏先生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罗晓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曾斌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总经理谢乐敏先生提请董事会聘任陈毅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吴旭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同意聘任吴旭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控制权变更后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辞去其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股东大会已进行了董事选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根
据各专门委员会细则,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罗晓勇              于波、谢乐敏
     2        审计委员会              徐绍建              魏东、吴旭睿
     3        提名委员会               魏东                于波、周荣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波               徐绍建、周荣
     上述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成员为单数,不少于三名,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徐绍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重大不
利影响已消除的议案》


                                       2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认为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重大不利影响已消除。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
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经过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已经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 股)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

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6、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
下:


                                         3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2)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
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实业”),交投
实业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为 13.78 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按照深交所创业板的相
关规则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6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

                                        4
 总数的 30%。

     在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
 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及股权激励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
 的,则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
 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6)      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或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7)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9,608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
 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5
    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
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
陈毅、吴旭睿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6
    8、审议通过《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司就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编制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编制了《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8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积极
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1 年-2023
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成都深
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公告编号:
2021-019)。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公司拟向交投实业非公开发行 36,00,000 股(不超过公
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日。公司已与交投实业签署《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向交投实业非公开发行 36,00,000 股
(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交投实业为公司控股股
 东,因此交投实业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
 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
 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具体方案;

    (2)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证券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
 门的核准/审批,结合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并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时机、
 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向等相关事宜;

    (3)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
 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履行与

                                        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登记机构、深圳证券
交易所登记、锁定、上市手续等;

   (5)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总股本等条款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

   (6)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
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事项以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7)如监管部门要求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规定、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
变化,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管部门要求必须由股东大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8)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9)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
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
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晓勇、谢乐敏、周荣、陈毅、吴旭睿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11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发布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6、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7、谢乐敏、曾斌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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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罗晓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69 年 10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
生学历,毕业于四川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 1991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交通厅
公路运输管理局财审处副处长、处长、副局长(正县级);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助理;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
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兼任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法定代表人,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月兼任四川九寨黄龙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现任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成都深
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晓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交投
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毅,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 年 9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法国普瓦提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
建造师。2006 年 5 月参加工作,曾在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
勘察设计分公司工作,历任四川省新铁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经
营处处长(兼任综合办公室主任)、造价处处长,四川交投运务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四川交投蜀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工董事、董事、工会主席、党支部
副书记、总经理,四川交投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投资经营发展中心主任。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挂职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兼任四川省新铁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现任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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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旭睿,女,汉族,1988 年 10 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
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1 年 7 月参加工作,
曾在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深圳利信快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交
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金控置业有限公司工作,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
四川成渝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20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四川中路能源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成都深冷液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旭睿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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