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8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 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19 - 042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
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彭德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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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
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
接影响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的情形;
(3)激励对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激励对象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5)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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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情形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经监事会核实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8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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