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帝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4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
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2)利润表增加“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
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的除普通股以
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
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
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