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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7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软件园12号楼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111,509,8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7,916,520股1的56.341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共 8 人 , 代 表 股 份 155,896 股 ,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197,916,520股的0.0788%。
      3、合计及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合计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111,665,7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7,916,520股的56.4206%。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
股份357,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7,916,520股的0.1804%。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607,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57,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684%;反对5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1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鉴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
个行权期部分已自主行权 139,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97,777,520 股增加至 197,916,520 股,尚未办理股本
变更相关程序。
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2.00 《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11,607,8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1%;反对57,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9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7684%;反对57,9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雨林、逄杨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