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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集科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2021-05-0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集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2020 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通

过贵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1年1月26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号)。

     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关

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

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等相关文件

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本所”)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自过会后

的相关会后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及核查,现就会后事项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66,258.74万元,同比下降50.39%;营业利润
为 69,033.39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31.42% ; 利 润 总 额 为 69,018.55 万 元 , 同 比 下 降
3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293.27万元,同比下降30.8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662.54万元,同比下降
32.09%,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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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                         166,258.74      335,120.77          -50.39%
营业利润                          69,033.39      100,668.02          -31.42%
利润总额                          69,018.55      100,759.37          -31.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93.27       87,154.68          -3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58,662.54       86,380.83          -32.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一)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258.7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39%;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62.5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2.09%。主要系ETC行业进入稳步发展期,行业电子标签发行量下降,公司

ETC车载电子标签出货量减少,ETC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同时随着

高速公路撤销省界收费站工作的深入推进,高速公路实行入口治超及按照车型

收费工作的开展以及公司激光产品应用的不断拓展,公司动态称重和激光产品

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因ETC业务在公司整体营收中比重较大,导致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导致业绩

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形。

    (二)公司业绩下滑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情况的影响

    2020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主要系ETC行业进入稳步发展期,行业电子标签

发行量下降,公司ETC车载电子标签出货量减少,ETC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下

降。鉴于ETC高速公路路端建设及车端普及均已达到较高水平,后续业务需求主

要来自在汽车前装选配ETC-OBU、现有汽车存量安装及后装ETC-OBU升级替换、高

速公司ETC通行计费优化、城市应用场景拓展等方面。公司已积极开展相关业务

布局,目前已形成涵盖专用短程通信(ETC)、动态称重、激光雷达及智能网联

等多领域、多产品的智能交通业务体系。2020年公司动态称重、激光产品业务收

入均同比保持增长,其中动态称重业务收入为30,272.27万元,同比增长6.39%;

激光产品业务收入10,448.70万元,同比增长299.44%。因此预计2020年经营业绩

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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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认为,2020年由于ETC行业进入稳步发展期,ETC业务收入较上

年同期大幅下降。预计后续行业市场规模趋于稳定,且若募投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有所改善,公司2020年业绩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上述情形不会构成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性障碍。

       二、会后相关事项的核查

    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关

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

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自发行人获

取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重

大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 并 分 别 出 具 了 “XYZH/2019BJA120090” 、
“XYZH/2020BJA120101”及“XYZH/2021BJAA110546”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2、公司没有出现影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 2020 年公司财务状况主要变动情况见本核查意见“一、公司2020 年
业绩变动情况说明”,2020 年业绩变动不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
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报的尽职调
查报告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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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经办公司本次业务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自2020年12月18日公告本次发行的
签字保荐代表人由张尔珺变更为贾奇以来,经办本次业务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未发生更换。
    10、公司未进行盈利预测。
    11、公司及其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
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本次发行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97,916,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729,077.20元
(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提交2021年
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须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将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并实施后启动。
    经核查,本所认为,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未发生《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条规定的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
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发行人继续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发行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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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万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会后重大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黄简                 安小梅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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