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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2020-09-30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5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江
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邹余耀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2020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
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662.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施“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
线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共计 7,476.60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公司拟
以 7,476.6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476.6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三超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相关款项,再以募集资金按照公司制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财务负责人组
织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