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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2020-09-30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更新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江
苏三超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
了《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3 号)核准,南京三超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195 万张可转
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9,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662.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7.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0)00085
号《验资报告》。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施“年产 1000 万公里超细金刚石
线锯生产项目一期”项目共计 7,476.60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现公司拟
以 7,476.60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476.60 万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
工程、设备采购等款项,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
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江苏三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