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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超新材:2020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554           证券简称:三超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6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
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4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
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三超转债;债券代码:123062,
以下简称“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
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21年5月24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93,610,650股,自本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可能发生变化),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
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并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66号

咨询联系人:吉国胜、张赛赛

咨询电话:0511-87357880

传真电话:0511-87287139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