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1-08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3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
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0-133),于 2021 年 1 月 6 日披露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暨持股比例低于 30%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及《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彭骞先生决定提前终
止其股份减持计划。彭骞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通过大宗交
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600,000 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 0.65%。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
的有关规定,现将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 (元/股) (%)
大宗交易 2021.01.06 600,000 49.50 0.2432
彭骞 大宗交易 2021.01.07 300,000 47.20 0.1216
大宗交易 2021.01.08 700,000 47.20 0.2838
0.6486
(注:保留小数
总计 — 1,600,000 —
点后两位为
0.6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直接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占现总股本
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1,712,000 29.07 70,112,000 28.42
其中:无限售
彭骞 17,928,000 7.27 16,328,000 6.62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53,784,000 21.80 53,784,000 21.80
份
注 1: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
成。
注 2:上述表中减持前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总股本 246,704,565 股为依据计算,减持后直接持有的股份比例以公司截止 2021
年 1 月 7 日的总股本 246,683,220 股为依据计算。
二、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彭骞先生累计减持 1,600,000 股,占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
的 32.4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认可,彭骞先生综合
考虑决定提前终止其减持计划,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三、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2,544,1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9.41%(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0,1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2%
的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武汉精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43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
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彭骞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直接或间接减持所持公司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彭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彭骞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按照相关规
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彭骞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未
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剩余未实施的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自动作废。
3、彭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彭骞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彭骞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