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2018-01-09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材质”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公司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公司另行
聘请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天风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
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
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天风证券已指派丁晓文先生、崔伟先生担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剩余持续督导期间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 2017 年 9 月起至
2019 年 12 月。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天风证券持续督导小组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对星源材质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了一次培训,现将相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18 年 1 月 8 日
2、授课人员:保荐代表人崔伟
3、参加培训人员:星源材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及其
他人员
4、培训主题:公司大股东、特定股东及董监高等交易公司股票的注意事项
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进行了案例分析。
二、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部人员及其他人员加
深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份增持和减持等交易行为规范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
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丁晓文 崔伟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