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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源材质: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04-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
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一、 2017 年重点工作情况

    2017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度经营情况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09%;完成利润总额 1.10
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8.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68 亿元,比上
年同期减少 31.29%。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37,359.24 万元,同
比增长 26.52%,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6,739.09 万元,同比增长 2.76%。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加:累计利      减:以前年度     减:本年使用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
 募集资金净额      息收入扣除      已使用金额             额                资金余额
                   手续费净额

  604,249,622.64    2,108,580.72   165,000,000.00      415,779,144.91       25,579,058.45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80,779,144.91 元,其中
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480,769,133.24 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18,415,771.45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10,011.67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资金余额相符。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由公司在华南基地(一期)

                                                                                            1
现有厂房实施的原募投项目“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变
更为由公司全资子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在江苏省
常州经济开发区负责实施的“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
项目” 。公司已将与第三代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扩建项目相关的剩余
款项 25,805.23 万元(募集资金 25,663.2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后的净额 141.98 万元)转至“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项目”。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

存放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三)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十次会议及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6元人民币(含税),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

为基数每10股转增6股。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

2017年4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人民币120,000,000元变更为

人民币192,000,000元。

    (四)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8月25日召开

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17

年12月2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17号),核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

总额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2018

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确定了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本次发行人民币4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计480


                                                                           2
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星源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009”。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6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

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发行。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227,343张,即222,734,300元,占本次发行总

量的46.4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572,650张,即257,26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

的53.60%。本次网上认购款项缴纳工作已于2018年3月9日(T+2日)完成。根据网上

中签缴款情况,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2,539,541张,本次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33,116张。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年产36,0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及涂

覆隔膜项目”。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公司于上述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的相关事宜;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141

号”文同意,公司4.8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

    (五)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2017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7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设立“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星源材质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
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656,79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21%,成交金额
为人民币 17,273,626.46 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26.30 元/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2 日期间通过二级
                                                                               3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合计 1,506,9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784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8,751,621.00 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25.72 元
/股。
    截止 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163,69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69%,累计成交金额为
人民币 56,025,247.46 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25.89 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
定,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 2018 年 2 月 3 日至 2019 年 2 月 2 日。

    (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1、董事变化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上,选举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韩雪松先生、王昌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居学成先生、吴锋先生、贾华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四届届期为从2017年11月4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止。

    第四届董事会成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守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

独立董事,但仍在公司任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王文广先生在公司

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陈秀峰先生、陈良先生分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

    2、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2017年1月18日,杨佳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等相关职务,

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17年9月18日,许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7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新一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续聘陈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周国星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续聘王昌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升先生、陈勇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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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 年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2017 年度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
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规范运作。(具体情况请见附录)

     (二)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请见附录。

     三、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
 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各方面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批董事
 会、监事会报告,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公司均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召开股东
 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为股东大会
 创造有利的条件,对每一项需要审议的事项均设定足够的时间给股东发表意见,确
 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股东可在工
 作时间内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与本公司联络,亦可通过指定电子信箱及深圳交易所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与本公司联络及沟通。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治理结构日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并且拥有独立完整的主
 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业务、管理机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于控


                                                                              5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保证了公司的独
立运转、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秀峰先生
和陈良先生能够依法行使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陈秀峰先生在公司担
任董事长、陈良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时,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未发
生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及利用
其控制地位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出现,对公司治理结构、独立性等均没有产生
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其任免均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不存在与《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形。公司选聘董事、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资格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程序召集、召开。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开展工作,出席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能够持续关注公
司运营状况,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谨慎决策,维护了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则。公司制
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严格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水平,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四、2018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及计划

    1、公司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较好地完成 2018 年度各项经
营指标,争取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基于此,2018 年,公司将依托在美
国及日本设立的海外材料研究院的国际化平台,继续依靠“深圳市锂电池隔膜工程
中心”、“深圳高分子材料特种功能膜工程实验室”以及于 2017 年 12 月获得国家发
改委批准建设的“锂电池隔膜制备及检测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
平台,加强对锂离子电池隔膜关键技术的研究,确保公司持续创新能力的行业领先
地位。同时,将通过合肥基地的建设,常州星源 “年产 36000 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6
湿法隔膜及涂覆隔膜项目” 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江苏星源在江苏常州经开区实施
的“超级涂覆工厂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干法、湿法及涂覆隔膜的产能,在扩大产
能的基础上,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海外市场的开发力度,继续深化和加快与国外大型
知名锂离子电池厂商的稳定业务合作关系和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
市场份额。

    2、 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 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 2018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
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3、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
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公司相关信息,增强公司管理水平和透明度。

    4、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
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培训,
提升履职能力,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公司重大事项,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
心作用。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3 日




                                                                                 7
     附录:2017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公司同意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庐江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关于设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国硅谷材料研究院的议案》、
《关于设立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本大阪材料研究院的议案》、《关于设
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确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关于


                                                                                8
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4、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重大设备采购合同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6、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7、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
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
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购买设备的议案
    9、2017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

                                                                              9
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召开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10、2017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新一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向兴业银
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7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确定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下属控股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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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3、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4、2017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 年-2019 年)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5、2017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
换届选举暨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的议案》、《关于确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6、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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