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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车检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
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
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上半年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占
用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不存
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
事项。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与使用的情形,
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行,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刘生明                  杨   文              张学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