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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容大感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753,3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254.03 万元,送红股 0 股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31,350,669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88,104,018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156,000,000 元人民币,变更为
188,104,018 元人民币。

    二、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00万元。                             188,104,018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6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188,104,018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1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 四条 公司收 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第 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方式进行。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二)要约方式;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转让或者注销。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会议决议。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2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以上股份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
责任。                                   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3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            (十四)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提供财务资 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等与
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含
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 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
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企业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
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
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达到 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
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
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委托理财、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行为,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 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
据;其中,连续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 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重大资产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 据;
作出决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议通过;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判断被担保人资产
       ......                                负债率是否超过 70%时,应当以被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最近一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
       ......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以下内容:                                    以下内容:
       ......                                    ......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号码。
       ......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 当日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
3:00。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权。
                                         5
    ......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下简称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
持股比例限制。                           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
                                         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
                                         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
                                         配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
                                         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            第八十二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表决。                               大会表决。
    ......                                   ......
    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           股东大会就选举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或者更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或者更换董
换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                                   ......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 解除其职务,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可连选连任。
   ......                                   ......

                                     6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            第一百零三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应当保
                                            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法保证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
                                            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
                                            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章程其他
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 规定的情况下,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
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 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或者出售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对外投资
(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提供财 联营企业投资等)、租入或租出资产、
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 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
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 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
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 抵押、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行
抵押、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等交易行 为,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为,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为:
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该交
                                        7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其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中,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产30%的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作出决 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
议,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 民币;
过;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
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 币;
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 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元人民币;
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
币;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0万 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金额
元人民币;                                   在3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占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或绝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金额在
       (六)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易 ( 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元
外)金额在30万元以上、低于1000万元 或低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或低于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
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               ......

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
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万元
以上、低于1000万元或低于占公司最近
                                         8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
易;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委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应为单 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应为单
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委员会、薪 数,并不得少于三名。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应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
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 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
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
为会计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
       (八)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八)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以及公司与关 的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以及公司与关
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或 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连续12个 值0.5%的关联交易。公司在连续12个
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 月内对同一关联交易分次进行的,以其
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在此期间交易的累计数量计算。
   (九)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九)就公司发生的购买或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产、对外投资(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提供财 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等)、租入或
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 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
赠与或受赠资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 产(受赠现金资产除外)、债权或债务
债权或债务重组、资产抵押、签订委托 重组、资产抵押、签订委托或许可协议
或许可协议等交易行为(提供担保除 等交易行为(提供担保除外),董事会
外),董事会授予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为: 授予总经理的审批权限为:
   ......                                     ......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第一百三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

                                       9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 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证券发行文
                                          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应
                                          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无法
                                          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
                                          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
                                          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
                                          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                                    ......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
                                          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并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如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
                                          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
                                          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
                                          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第 一百五十 九条 公司聘用 取得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经中国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证监会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
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10
可以续聘。                             聘期1年,可以续聘。

    三、     其它事项说明

    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