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28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暨
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建设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大产品规模,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
率和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该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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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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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一龙 张 瑾 卢北京
2021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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