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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斯特: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8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
累计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纪志成




                                                   二○二○年八月七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汪群峰




                                                   二○二○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