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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认真审核: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
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包括
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解除限售日期、解除限售条件、限制性股票价
格等事项在内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等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
事审议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我们认为: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定的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股权激励费用的
影响)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是公司盈利能力及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是
反映企业经营效益及管理绩效最重要的指标。公司本次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考虑
了历史业绩、经营环境、内部管理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
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根据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及可解除限售股票的
数量,产生良好的激励效果。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良好的科学性、
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和激励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
考核目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   况                     陈良照                 王   进




                                                      2019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