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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泛征询股东意见,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QING CHEN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对QING CHEN先生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后,我
们认为其已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违
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况                       陈良照                 王    进




                                                      2019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