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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谨慎的立场,
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1、本次交易是各合作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原则进行的,公平、公
正,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投资的决策与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玲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
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玲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
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在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
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增加汇兑收益,锁定汇兑成本,使公司保持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且公
司计划使用的资金量与公司出口业务规模相匹配。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审批流程,制定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盛   况                     陈良照                 王   进




                                                      2020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