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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4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

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

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丁喆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美兰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通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一步完善长效激励

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剽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和规范实施,有助于激励公司核心团队勤勉地开展工作,有利于促进

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将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 10 天后,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在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前 3 至 5 日披露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