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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报告2021-04-0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赛托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常厚顺                 联系电话:021-68826027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雅斐                 联系电话:021-6882602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吴雅斐、吴畏、朱文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公告等;(2)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工作报告;(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4)查阅募集资
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

1. 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      √
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高风险投资
                                                                   √
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会议决议、
会议记录、签到表等;(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投
资者交流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公司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
定;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关规
定;(2)查阅公司财务账册、企业信用报告等资料,核查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
外担保的情况;(3)查阅审议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三会资料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的相关三会文件;(2)查阅公司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募集资金台账,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凭证;(4)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向及合规情况,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
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资料,了解业绩波动情况;(2)查阅行业研究报
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
因;(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可能
面临的风险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函;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3)询问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关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的履行情况;取
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变动的说明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等文件;(2)抽查公司重大合同、财
务账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 公司 2018 年向润鑫热力提供财务资助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润鑫热
   力已于 2018 年 10 月偿还了上述所借全部款项,且公司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
   了书面警告。保荐机构将敦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财务资助
   等审批制度,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重大事项
   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2、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亏损,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及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毛利率有
   所下降;子公司 Lisapharma 公司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利用原有厂房和设
   备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针对淘汰的部分设备设施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子公司
   润鑫热力 2020 年 12 月份投产,未投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导
   致整体期间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常厚顺        吴雅斐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